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我上个月17日进了一家公司,公司和我签定了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2个月,但合同只有一份,公司没有给我,还说保险要等过了试用期才给我交,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在单位工作五个多月了,前三个月试用期单位没给上保险,但是转正以后给上了后两个月的社保,我能不能以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金吗? 工资支付补偿暂行办法里说单位必须在约定日期发工资,如果单位迟了一天发工资又没有说明理由,算不算未及时全额发放工资?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去年10月份到公司上班,当时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过后签定劳动合同。可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故4月份提出了辞职。其间,我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问过2次,都没有答复我。请问在这种状况下,我现在还可以申请补偿吗,都有哪些?
2009年12月20日进入公司,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合同,工资八百。试用期转正后工资是1000加200的岗位补贴和销售提成,并缴纳养老保险金,试用期第二月工资转正为1000加200的岗位补贴和销售提成,三个月后其他一同进入公司的同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保险金,除我没签和没有为我缴纳保险金,可能因为我怀孕的原因(自我猜测),现在
请问:在厂里面试合格后,厂说试用三个月,还不签订合同,说好三个月后涨工资,买保险,但都被回绝(工资保险),三个月后我们要求厂履行事先说的涨工资最低(1200-1500,保险三险,都被回绝了,于是我们就要求离厂,在办理离厂手续时得知违法。我们便停止了离职手续办理。请问律师这样的厂属于违法吗?我们怎么维权自己,
试用期后的3个月扣了个人承担费用却没买保险,起诉能赢官司吗?
本人08年进入公司后,试用期一个月,转正后公司每月从工资总扣除个人承担社保费用缴纳社保。今年2月离职后,发现,试用期后的3个月社保居然没有买。离职当天,公司人事承诺补缴,但是3个月后依然没补,于是本人主动联系公司,在协商过程中,得知社保长时间欠费产生了利息,在讨论利息承担对象的过程中,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我所在的幼儿园在我试用期三个月内都没有给我买社保,我去跟园长说,园长说整个幼儿园都是这样的,幼儿园的每个老师在试用期内都是不交保险的。我在劳动合同法上没看到试用期交保险这样的一条。 我和幼儿园签的合同上,最后园长写上试用期不交保险,请问这句话是有效的吗? 请问我可不可以去社保局告幼儿园试用期不给我交
请问:1、试用期三个月,在这三个月是否用人单位可以不交社保,2、劳动合同签的是一周5天工作时间,但期实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请问合法吗,务工人员可以索要加班工资吗,应怎么要呢,需要什么证据呢(因为是指纹考勤,无法拿到以前的上班考勤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