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讯查明,今年元月开始,蒋某、谢某、张某三人就持刀在明珠广场一带抢劫作案11起,抢得手机10部、金项链2条及现金数千元。3月16日下午3时许,蒋某等三人持刀在明珠广场后山上抢了三男三女的手机和现金。后来,被抢的三名男子持刀、棍回到山上寻仇。蒋某逃跑时摔倒在地,被那三名遭抢男子围殴。 3月24日下午3时许,某网吧布控抓获林某锋(男,22岁,四川省达县)、林某平(男,19岁,四川省平昌县)、李某(男,19岁 ,江西弋阳县)三人。 当女友面被抢 想报仇挣面子 原来,3月16日下午3时许,林某锋、林某平、李某和各自女友相约到明珠广场游玩。 当他们一行六人爬上后山时,突然遭到蒋某、谢某、张某三人持刀抢劫,威胁他们趴在地上不准动,然后洗劫走他们随身携带的两部手机和数百元现金。 脱身后,林某锋等三人觉得,当着女孩子的面被抢很丢面子。三人打发走了三名女孩,随后找来刀、棒一起返回山上,想找蒋某等人报仇,顺便要回自己被抢的东西。 当他们到达后山时,正好遇到蒋某一伙,双方立即打在一起。结果,蒋某一伙眼见打不过对方,撒腿就跑。不料,逃跑时,蒋某不慎摔倒在地,被林某锋三人刀棍围殴。 看到蒋某满身是血倒地后,林某锋等人又下山去追逃跑的两人,等他们返回山上时,却发现蒋某已经不在原地,就悻悻离开。直到过了四天后,蒋某的尸体才被人发现倒在离被围殴地点不远的废弃搭盖房边。 民警分析,在此事件中林某锋等人的行为明显不属于防卫过当,而是在遭抢劫结束后,另外产生的具有明显报复意义的故意伤害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别人打我,但是我当时要求和平解决,但对方不干,于是双方就打了起来...... 对方把我方砍伤几人,砍死一人,但是这些人不是我自己叫的,是别人喊来的, 但是对于警察,始终冤枉是我叫的(貌似屈打成招),
把人打成眉骨框架性骨折。涉嫌聚众斗殴被拘留的。结果会怎么样?
因我方穆某因为在网吧开关窗户与对方王某发生口角,结果对方靳某将我方穆某推倒,而后我方李某,毛某,赵某与穆某一起打伤对方靳某,初步为眉骨框架性骨折,轻伤。在打斗过程中,有射像头录象,可以看到他们的打人的基本过程,其中李某曾举起一铁退凳子,但又放下。而后靳某报警将我方四人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刑事拘留,并以押
民事土地纠纷案,08年11月最后一次开庭,等到现在法院还未下达判决书,我该怎么办,请律师给出宝贵意见,谢谢!
本人1998年借给本村13000元(有借据),随后几年多次要求还钱,可是村上说没有钱,在2006年村干部给我结算本息共17200多元,可仍然出新借条(收回旧借据),上面写“利息按国家利息计算”,这几年中多次要求还钱可没结果。请问我如何是好?利息按国家计算究竟是怎么计算?如果去法院起诉结果怎 么样?
3个16,17岁的女孩去打一个正在读初中的女孩。上衣脱了一点点,照了相片。但是相片现在删除了。而且相片完全没有公开过。如果这样不能定罪和判刑,派出所会怎么处理,事情结果一般会怎样呢?会拘留还是罚款?还是劳教?还是怎么样呢?
我在一家投资公司做保本交易,签定合同为一年,期限已到,本人提出撤金,但是公司却以没有钱不予支付,我已经要了一年了,实在无奈,我想用伤害自己来逼迫他们给我钱,请问这种方式是否可以使用,会有什么结果?请给以解答,谢谢!
,一个19岁的男孩,喝酒后将74岁老太太先用砖头伤,然后掐死,并脱光其衣服,企图制造假象,现男孩已经承认罪行,而且该男孩还有前科,请问在赔偿方面大概有多少?他会判死刑吗?
我被人打伤了,就报了警!他不同意派出所调解,派出所做了处以500元罚款的裁决。可是我认为他并没有给我医疗、误工、车费、精神等陪偿!并且我认为处罚太轻。我该怎么去申请更改裁决并索要陪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