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夫离婚几年了,他和他家的人不让我见我的儿子,而且他们还经常在孩子面前说我的坏话。颠倒是非。更可恨的是他爸爸经常打孩子,打的孩子稍微做错点事就会吓的害怕,我想请问我可以再提出上述吗?而且我当时离婚的时候因为孩子我把房子给他了。我是净身出户。还给他还了3万块的帐
我和他同居了10年,因为我们都是丧偶后在一起的,当时也没想要去办结婚证。现在他有钱了把我踢开了,不知道现在还有事实婚姻这回事吗?还是有什么途径可以拿到点赔偿?
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费按男方工资的三分之一按月给付,并随工资增减,男方以种种理由拖欠不给达5年之久,请是否存在超出诉讼时效的问题? 男方是铁路职工,奖金不固定,请问是否可以判决不能按实际工资支付而按省平均工资支付? 一审判决前三年的不予给付,以后的按省平均工资的四分之一按年给付,请问我感觉不公平如果上述
我和前夫于2008年开了个饭店,经营不善后关门,欠了很多钱,后来双方压力太大感情不和,经双方协议后于2010年8月离婚。协议书上写明所有财产归我所有,没写债务问题。离婚后我把房子卖了偿还了一部分债务,半年后前夫跟我借了36万,现在要求他偿还他说没有能力,要求重新分配财产,请问符合法律规定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以我俩夫妻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判决不离,现在我等了一年后再来起诉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呢?在此期间我们已经分居2年了,谢谢知道的给我说说,感谢啦!
你好,我是二次向法挺起诉离婚了,现在就等法庭开庭但不知道会怎么判?想问问你,我和他是自由恋爱的,婚前我们也是打打闹闹,婚后依然这样,我在娘家借钱做为我们两创业的资金,开了一个小店,几年后我们把借来的钱还上了,也积攒了一些积蓄,但因为后期他做了心脏瓣膜的手术,把所有的积蓄用光了还借了债,迄今为止这些债
协议离婚已经一年多,共有财产分割如下,两处商厅约70万,家用轿车10万,另有一个门市约25万归女方。两个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13,男6,男方负责抚养费,一处楼房归男方,两笔贷款,女12万,男9万,现金首饰归女方约10多万。双方无过错,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是否可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起诉离婚后判不离,但一直没和好,要是2年后自动离婚,这期间个人收人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2012年因为吵架妻子起诉离婚,法院判不离。但是我们到现在也没和好,她不接电话,不和我见面,也不见孩子,要是分居2年后,是不是就自动离婚了,那这两年期间,孩子抚养费她是不是得给,还有我个人收人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现在该怎么办是拖着,还算尽快和好,或者离婚?
如果一定走先分居这条路,到两年后再协议或起诉离婚,那么现在最好要收集和准备一些什么材料或证据
如果一定走先分居这条路,到两年后再协议或起诉离婚,那么现在最好要收集和准备一些什么材料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