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今年50多岁,一个小老板承包某玻璃公司的绿化主要是除草,我妈妈和几个人一起去干,在干的时候,突然一条狗上来就咬了我妈妈的腰部,(狗是玻璃厂养的)有流血现象,后来经过多方协商玻璃公司愿意承担医药费,当时医院方面说叫我妈妈好好在家休息,我们要求赔偿误工费和营养费,他们就是不同意。我应该怎么办?(玻璃
工地上的狗咬伤工人,1小时内就派人陪同去医院打针,费用由公司出了,病历卡医生所填伤口微小,注意休息,此工人以狗咬伤为理由,拒不上班,向单位索要1个月误工费(伤口小,并不影响其劳动能力),请问该怎么去处理,误工费该不该给,该给多少?
我骑电动车被面包车撞了,认定书上面包车全责,可是他付过一次医药费后就不管了,请问我该什么时间提起诉讼,还有误工费天数怎么确定,我是锁骨骨裂,谢谢各位律师大哥
标 题: 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不赔付误工费! 问 题: 我在人行道上骑着自行车前行,前面有辆汽车停着,后来因为汽车没有看后方打开后右车门,导致我骑自行车撞上,后来报警,经警察处理是汽车负权责,后来我们去医院做了检查,因为伤及腿部和肩部致使我无法上班,医生先开了三天的休息,让三天后去复查,但肇事者声称误工
我来自贵州 毕节,在宁波一家个体小餐馆做厨师,工资三千元一月,骑一辆电瓶车于六月二十五号晚上八点二十左右下班途中被一辆违规停靠在人行道的 现代车开门把我 撞倒了。当时交警来处理,车主愿意付全部责任,可等我 脚好了 找他解决,他就陪医药费和修理电瓶车的 钱,休息十天的 误工费及生活费不 给,还说既然现在脚没有
如是上虞人,去宁波评定伤残等级,跟以后赔偿误工费有关吗?误工费会不会因此不能赔偿,还是赔偿不到没评定前的金额。请各位业内人士给以真诚意见!谢谢!
我个人开了一家室内门专卖店,由于开业时间较短未办执照和税务登记,亦无保留详细的账本,而且统计局亦无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统计。不知道我的误工费该怎样算,如果按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来算的话,我就亏大了。请您指点。
对于无固定收入者,误工费可否按职工平均工资除以250天再乘以实际误工天数。一般是除以365天,但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是职工一年工作250天的收入,以此除以365天对于受害着来说是否不公平?诉讼中可否以职工平均工资收入除以250天再乘以实际误工天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