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今年刚毕业,为了工作在厦门租房。上周在小鱼网看到个租房信息,决定了下来,也付给了房东大约2000元(压一付二),但合同未签。但是,后来发现我租下来的房间房东会放一些自己的东西,甚至在需要时自己开门进去,而且听原来已经租进去的女的室友说这里是他办公的地方,他也经常来。而根据原先房东的说法,他是偶尔来一次,也没说会经常进去房间拿东西。因此,我跟房东做了一定的协商,希望他不能随意进房间,或者他可以把他的东西拿出来,这样就不会在需要的时候随便进我房间。结果并不如人意,双方闹翻了。我说要退房,房东居然要扣我1000元!那可是50%啊!!!我觉得太亏了,决定住进去,可是房东却不让我住进去了?!我现在很后悔在一开始合同还没签的时候就把钱给房东了,现在完全是他处于主动优势。
我现在只是想知道几个问题:
1、房东可以扣我那么多钱吗?
2、房东可以不让我进去住吗?
我现在手上唯一的凭据就是一张收据了……
假如我找司法局来调解,对我有利吗?房东会退缩吗?
去年8月份我在 朋友那里接手了一间专柜 由于那时候我怀孕了 接手以前说好的我如果不要小孩我就接手那个专柜 于是我付了7000块钱转让费 把钱给他以后我就回老家去了半个月 在这半个月中是那个朋友帮我看的店 我叫他帮忙招聘一个人可是到我来接店的时候他没帮我招聘 于是我自己一个人在那看店 到第3天的时候我人不舒服于
去年8月份我在 朋友那里接手了一间专柜 由于那时候我怀孕了 接手以前说好的我如果不要小孩我就接手那个专柜 于是我付了7000块钱转让费 把钱给他以后我就回老家去了半个月 在这半个月中是那个朋友帮我看的店 我叫他帮忙招聘一个人可是到我来接店的时候他没帮我招聘 于是我自己一个人在那看店 到第3天的时候我人不舒服于
店租合同里面写到租期2年后,店租按市场行情收取,但现在这条街上的租金在3500-3800之间,房东却把租金提高到5000元,请问这个合理吗?如果不合理作为承租方的我们如何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房东扬言不交5000元一个月的租金就要锁店门,我们该怎么办? 谢谢杜律师的答复。合同期是5年,前2年是3300元,从第3年开始月租金根据
您好,我们家在1996年买了一单位的房改房,过后交给公司经理5000元钱用来办产权证,但当时没有要收据。今年也就是2010年我们自己家刚刚把产权证办下来,钱都是自己重新交的,没用单位拿钱,所以想要回以前办产权交给单位的钱,这个公司现在已经改制,变成私有性质的,以前那个经理,会计都换了,现在我们问公司要钱,他们以
我与房东签立了合同,现在房东想到期收回房子,而我生意做得好好的,依目前市场行情,我现在的房子转让费大概在9万人民币左右,而我当时租房东的房子时,有花费3.6万元给上一个承租人。现在我能要求赔偿或转租房子吗? 完整的合同如下: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主经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凭事宜达
先说一下我的情况:我今年34岁,租了这个恶女人的店面以及店面上的三楼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店面用来开琴行,楼上用来做教室(主要从事音乐培训)。 房东今年快60岁,也住在这栋楼的二楼。 矛盾起因:说实话,我都不知道怎么得罪的她,莫名其妙的有一天就找过来和我吵,说我把她的店面搞坏了,摩托车有时候停到店面里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