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们公司2002年进入政策性破产,2004年4月破产完毕,当时留下了1800多平土地及房屋设备和每个职工的破产补偿金14万组建了新的有限公司,当时的法人代表在2005年3月用原单位的名称和公章把其中的712平土地个房屋出售给了他爱人的公司,买卖协议是在2005年3月19日,买方名称是我们原单位和公章办理的房产证,同一天用新公司的名称和公章办理了土地证,也就是说在同一天有两个买卖协议分别给的是住建局和土地局,两个买卖协议的书写方式,字迹都不一样,我的问题是,2004年原单位破产终结,2005年是不是还能用原公司的公章?为什么一天出现两份买卖协议?恳请您在百忙之中能关注下,盼着答复,谢谢!
我公司受反诉原告委托,需写一份出庭见证反诉代理词。 案情过程如下:2010年10月10日反诉原告通过竞买(公开拍卖)的方式,依法取得XX市政府同意批复企业改制,由XXX人民法院裁定的XXX综合加工厂土地及土地上物、厂房、设备等所有权,作为房地产开发使用。反诉被告之前与XX综合加工厂签订租房协议,但是从2010年10月10
本人08年花一万元买了同村村民“甲”三间房和二亩地及150颗苹果树,交易时仅拟了一份协议。但是房、地及果树是村民甲几年前从村民“乙”手中购买。甲乙二人为兄弟,交易时仅草拟了一份协议。到甲卖我时甲称原协议丢失,且房产证在乙的手里就已丢失,没有出示他们的买卖协议和房产证。后来我也没要求补证。现在乙回来要求要
家里的老人张某把土地分给三个儿子!现在小儿子去世,但是在他去世之前他把土地使用改成了他儿子的名字,而且还有个协议·写的意思是老人张某把房子卖给孙子的,所以土地使用正上是孙子的名字,但是大哥和二哥的房子和土地使用证还没有化出来,现在孙子一直躲在外地不回来,孙子未满18岁,就想咨询一下如果打官司可以把两家
我家里买了一所平房房子100平方,450平方的院子(因为要开发建楼,就为了这个院子买的房子算是投资吧)卖家当时也同意时房子加整个450的院子。 买这个房子就为了这个大院。这个院子分两块,一个是200平方,一个是250平方。 买房子的时候卖家说院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我家里人想到时候在通过土地局补办,于是就把房子买了下
我哥哥1991年分家的,当时我家有一幢一层平房楼一人一半的,田分给他一亩多,后来我由于要结婚造了两层楼房,当时我是和父母住一起的,去年我老爸过世,我也立了户主,妈妈在我名下,请问现在我哥哥有权利和我分房子吗?还有田和地。 造新房前的布局: 分给哥的地 分给哥的土地 他的厨房 他的房间 大堂 我的房
我有祖传房产一处并持有1951年省颁发的山东省土地房产所有证及村大队1991年开具的宅基地有偿使用缴费收款条,但此地已多年前被他人占有,请问该房产我还能讨回所有权吗?
想在海口买一个中信台达国际的房子,外地人买房不是特别了解情况,网上闹的特别厉害说这个项目跟原来台达高尔夫的会员有矛盾,好像20年前当时台达把地卖给了会员,但是台达被中信收购了以后直接在这些土地上盖房了没有经过会员的允许,现在两家在闹(具体情况我也不甚了解,但是网上有很多这样的消息),我想问的是,问题一
我于2012年6月向甲方花15000购得农村房屋一套,农田5亩。由于当时我自己家马上要被占地,就没有及时过户,而是到双方村委会签订一份合同,大致内容如下: 我向甲方购得农村房屋一套,农田5亩,合计15000,首付13000,剩下2000过户后再付清,合同即刻生效,如甲方违约需赔偿乙方10000元损失费。 当时签订合同之后,甲方村
各位律师,谢谢在百忙之中解答我的问题。 我父亲是青岛胶南x村人,早年闯关东到了东北。当年走的时候在村里有四间土房,后来村里统一规划给推到了。八十年代,国家政策号召闯关东的人员回乡,并统一给回乡人员免费盖四间瓦房。我的父亲有意回来,村里也给划出了宅基地并办理了农民建房用地使用证。结果在这期间我母亲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