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一份遗嘱中没有注明具体的财产明细,只是称“所有财产”,因为我通过查询了解到,一般遗嘱要写明具体的遗产内容的,如果不写明具体内容,那么遗产的分配是否按照“所有财产”进行分配
1、如一份遗嘱中没有注明具体的财产明细,只是称“所有财产”,因为我通过查询了解到,一般遗嘱要写明具体的遗产内容的,如果不写明具体内容,这个遗嘱是否有效 2、如果有效,遗嘱所指定的继承人,是否可以主张所有被归为被继承人的所有财产?例如给予被继承人个人的动迁款,在遗嘱中没有提到,也不是生前财产,是否仍然由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自书遗嘱的方式对自己依法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二分之一”进行分配可以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自书遗嘱的方式对自己依法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二分之一”进行分配可以吗?这里前提是在遗嘱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不能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能剥夺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的人或生活困难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出轨方是男方。 家庭状况是女方承担多年的家用开销,男方少一半。但是存款在全男方银行卡上,男方知道女方所有的银行卡账户,女方不知道男方的银行卡账户。有一女儿已经成年正在工作。 另外房子是动迁房,分房时根据人头算是算上女儿的面积的。房产证上面只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想问下离婚的话财产如何分配。 另外出轨证
我们结婚4年育有一子,就是祖孙三代都在一个房子,一直居住在母亲的房子里,房主是母亲,而现在家里要拆迁,而我老婆因为房子问题要提出离婚,我们的财产如何分配,房子是85平房可能换1套房子,如果离了婚能申请多分一套房产作为离婚的财产分割给我老婆吗?所以我母亲想要2套房子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政府会给予考虑吗?
我和丈夫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家中主要经济来源都是他提供的,我家里还有俩个女儿,一个已工作,一个还在上小学,请问如果离婚了,财产及儿女怎么分配?
我和丈夫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家中主要经济来源都是他提供的,我家里还有俩个女儿,一个已工作,一个还在上小学,请问如果离婚了,财产及儿女怎么分配?
我们结婚前,男方有一个女儿,现在正在读高中,结婚后生了一个男孩,现在五岁,因为一些财产问题争吵连连过不下去了,想离婚,我是外地过来的,男方有两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都是他的名字,婚后因为儿子生病各方面开支大,男方在外面借了很多钱【以他的名义】离婚后我是否要与他一起偿还,因为是口头借的,其中男方的一套房
本人目前有一处公房,租贷证上的户主是我,当时房子分配时是我和我爷爷,奶奶三个人的户口分的房子,原先的户主是我爷爷,他和我奶奶过世后户主自然过户给我了,我想请问一下他们的三个儿子有权继承这个房子吗?
父亲2012年去世,母亲健在,现父亲原单位发住房公积金,2W左右,请问这住房公积金怎么处理?(父亲的父母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