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城市户口2004年买了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农村房子 当时没过户 有简单的合同 现在原房主过世了 现在怎么过户 请指教
我于1997年于广西本村办了一个小厂,站地800平米,跟对方--非本村人,已写好转让合同和公证,对方已支付完钱,共30万,并将厂给对方使用。但到现在一直未过户,因为听说集体使用证不能转让,所以现在本人是否能将我的小厂使用权收回。 我们当地土地局的跟我说,我的小厂属于集体土地性质,要转让的话只能转给集体内部,即,
本人是农村户口,在邻县郊区买了一块带旧房的宅基地。交易时请了当地村民及村领导,起草了转让协议上面有所以在场人签字,一式两份,完成后本人拿到一本《农村集体土地使证》上面有宅基地平面图。请问可以过户到本人名下吗?还有最近可能还会牵扯到拆迁。现在改怎么办?
我有一处房屋想卖出,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知道土地使用证能否过户给买方?请专家指点!
外公外婆和我们家是同一个村子的,外公外婆已经去世,他们有一处房子,有土地使用证,我外公外婆只有我妈和我舅两个孩子,我舅已经去世(我舅从小就外出了,一家都是很远的外地,而且他们没有赡养过老人,我舅在世的时候有说过这里的一切由我妈做主,但是当时没有写字据),请问要怎样才能把房子土地使用证过户到我妈的名下
购买一套房子有房产证,但是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如何过户?能过户吗? 购买的时候和卖方签署了购房协议并有签字手印等,假设没有过户拆迁时对我有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