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以男方的名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贷款也是男方的名字。女方没有购房资格,也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男方同意离婚后继续还贷款,直到还清贷款为止,房子所有权给女方。这种情况下,银行能同意男方的继续还贷要求吗?如果以后男方不愿意支付或没能力支付,是不是会找女方来支付或拍卖房产?女方应该如何做才能做到万无一失,最大程度上保障自己的权利?
男方在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结婚后将此房卖了,又贷款购置了一套房子(06年),在年底(06年12月)离婚,在08年8月女方要求分割房产,签下一下协议:“现某地房产一处,为男女双方共有财产,十年后此房为男方私有,十年内双方不得将此房产变卖或作他用,如变卖,所得钱款将为两人均有,此房贷款,欠款均与女方无关,特此
我想咨询一下,情况如下的: 我朋友(朋友是男方的)结婚了7,8年左右,他们结婚后我朋友的父母把屋子转让给我朋友(该房子不用再付钱供款的了),而我朋友获取房子的方式是:赠与/继承的,当时继承这套房子的房产证时间是2012年4月的,现在我朋友夫妻间想离婚,我想咨询一下要是他们离婚,女方能分房子吗? 谢谢!! 夫妻
婚前购房,婚后提前还贷,1年后写上对方的名字,可过户不到2月对方就搬离为了满2年离婚,离婚该如何分割房产? 比例如何确定? 可否主张只分割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比例?
都是外地户口,婚后以男方的名买了一套房,女方没有购房资格。现在要离婚,男方愿意把房产给女方。女方想离婚前卖了现在的房子,换个小点的房子。那新买的小房子能否在婚姻持续期过户到女方名下?还是要等离婚时才能过户?怎么做费用会低一些? 我们家的房本还没下来,能卖吗?如果新买的房子也没房本,能更名吗?如果新房
我们已经协议好准备去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里也明确房产各一半,这都没什么争议。只是我们共同的房产没有房产证,我们是在09年通过我的嫂子在农村买的地皮,当时考虑到我嫂子是该村村民,所以以她的名义修建的,在村上都是挂她的名字,当地村民都没有房产证。我现在想咨询的是,排除我嫂子的因素外,离婚后他会有机可趁而
我们已经协议好准备去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里也明确房产各一半,这都没什么争议。只是我们共同的房产没有房产证,我们是在09年通过我的嫂子在农村买的地皮,当时考虑到我嫂子是该村村民,所以以她的名义修建的,在村上都是挂她的名字,当地村民都没有房产证。我现在想咨询的是,排除我嫂子的因素外,离婚后他会有机可趁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