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宣判前拒绝接受当事人提交的补充材料,是否属于违反程序和违纪行为?
本人的案件已多次开庭,前几日法院寄来传票通知开庭日期,但未通知开庭只是进行宣判。一开庭,法官便要宣读《判决书》。我说:“我有补充材料,要求提交。”法官对我说:“你写上今天的日子后提交。”尚未等我写好日子,提交给他,他也未看到我提交的材料,他便马上宣读起《判决书》。(此材料主要为对事实的陈述、补充意见
我工作过的文件被对方修改了并且拿出来作为他的证据,我该怎么办?我说的文件是电脑上的文件。我能否请求法院给我个时间找出文件被修改的证据吗?必竟是自己工作过的文件,了解文件结构。
关于政府下属开发公司拖欠收购私人材料款项的做法当事人如何维权?
具体情况:本私人拥有一碎石生产场地,日前已和政府下属公司签订了关于场地上材料收购协议,按合同规定,甲方在15日内支付我方80%的材料款,并且我们按合同已缴清税款,但甲方(即政府下属公司)却至今未支付我方材料款。他们违背了合同法哪条哪款?我们可以起诉它吗?我们应当如何维权?
案子发生到现在只有七天,还没有初步的结果出来,犯罪人已经自首,尸体能火化吗?如果怕以后判决不公现在要不要保留尸体呢?
各位律师朋友,首先感谢你的支持。我有一个案子,我给法院提交了很多录音证据,刻录一张光碟交给法院的,最近听别人说“要把录音里面所有人说的话写成文字形式附在录音材料后面,一起提交”是不是必须呀,我已经提交很久了,案子都快开庭了。再说有几十份录音,每份差不多几十分钟。要逐个写下每个人的说话太费时了。请问附
派出所9月23日让我看肇事者由派出所8月18日开的、医生9月7日签的“诊断说明书”,警官说是8月18日医院看的伤。9月23日尚未作法医鉴定。我方受害人已于9月5日经法检,9月20日拿到公安局9月13日法医签的“**损伤检验文证鉴定书”,鉴定为轻微伤。我疑为肇事者作假,尚需这些材料,我要复印,派出所有权拒绝吗?
你好;各位律师;帮我填写证明材料可以吗?我想了半天不知该怎么填写,非常感谢了。 来源 证明对象 员工卡,电子考勤卡, 《 》 《 》 工资卡《农村信用社》丰收卡 《 》 《 》 高新诚聘广告 《 》 《
当事人不知道“举证期” 和当庭提交的证据会有“质证”,不懂如何质证,有理有据的东西稀里糊涂的被驳回了
这些我请的律师为什么没跟我提及和给予建议呢!虽然离婚顺利,多少还有些窝火呀! 被欺骗、欺负和受到月子迫害的一场婚姻,有理有据的,不求分割财产、不求赔偿,该拿到的都没有拿到分文。 哪怕是判了对方不给,心里也平衡呀! 压根没人跟我提及举证期和当庭提交的证据有质证环节,我又不懂。当庭证据(比如1、我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