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在港生话己50年,有存款500万元,在今年二月间父親将其中300万存单加入了我在港弟弟的名字(即联名户口),现父親年事己高,如果将来父親去世,(没立遗嘱),请问.(1)我在大陆有权分配父親的遗产吗?(2)如果有权分配,我父親和弟弟的联名户口里的存款可否作为遗产分配?.
妈妈和叔叔(香港户口)在大陆注册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不错,一直生活在香港。一次出行,叔叔意外身亡。妈妈悲痛欲绝,几次晕过去。叔叔有几个儿女,不懂孝顺长辈,只会伸手向叔叔要钱,为此,叔叔经常和他们吵架。由于事发突然,叔叔没有留下遗嘱。妈妈身单力薄经不住他们的软硬兼施,把叔叔生前积攒了全部积蓄的存折交给了
老人在香港,与丈夫均为再婚,已近20年,现丈夫去世六年,留下大笔遗产,但均被继女独占。有一儿子在内地,曾申请到香港照顾老人,但未获批准。目前老人只能每月申请综援2千余元在香港过日子,能不能向继女追讨赡养费或遗产?如果能,如何追讨?
中国公民(女方)与香港人(男方)结婚后,是否有权继承男方在香港的婚前不动产?如男方立遗嘱将不动产给除配偶以外的男方家人时,女方是否有权申请赡养部分?
我爷爷是香港人,去世已多年,在深圳留下一房产,现在面临要拆迁,现在的房产证基本都是红本,但我们手上的还是蓝本,户主是我爷爷,我爸爸想办理过户或者继承,要先做什么前提工作或者办理什么样的相关手续?请有相关经验的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请问大陆人在香港留有股票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妻子和孩子,他们需要开具什么证明才能获得香港法庭的遗产管理书?请问律师如何收费,按遗产额还是一口价?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本人去香港申请吗?
我父在O9年去世留下现金存款十多万,因兄弟姐妹六人分割不均,经六人同意并签名将亡父留下的现金存款全部捐给本村。当时没开发票,因我父亲是退休工人尚有若干钱没到位。并交由村主任保管办理。—拖至今,现在有四人反悔,借查抄存款单号码为由将六人签名的捐款证据偷走。然后以遗产分割不均向法院起诉我二人。请问?捐款是
我与前夫2000年盖房五间,2001年6月离婚2008年前夫因病去世,留下平房五间。小女当时刚满16岁,属于未成年。前夫原来还有一女于2009年结婚。 2011年企业征用土地,平房拆迁分配共180平方两套楼房,因为是婚前财产我和前夫之女商定我得90平米,她和我家小女各得45平米,我们只是口头商定没有填协议,房子分配是按大小不同平
我爷爷生前存了一笔钱在农合银行,但现在存款单找不到了,我们去银行领取,银行要去哦们去公证,我们去了公证处可公证处要我们去银行开证明,但是银行不给开,让我们前去法院开证明再给我们开证明。请问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