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谢谢在百忙之中解答我的问题。 我父亲是青岛胶南x村人,早年闯关东到了东北。当年走的时候在村里有四间土房,后来村里统一规划给推到了。八十年代,国家政策号召闯关东的人员回乡,并统一给回乡人员免费盖四间瓦房。我的父亲有意回来,村里也给划出了宅基地并办理了农民建房用地使用证。结果在这期间我母亲病重,就在东北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回乡的事也就此耽搁下了。 现在父亲年迈,想要回乡盖房居住。现在手里有1988年签发的胶南县农民建房用地使用证(有胶南县人民政府、胶南县土地管理局盖章)、农民建房用地申请表(有村委会、镇政府、胶南县土地管理局印章)。村书记及村委会也都承认有此事并认可,允许盖房。但是当年话给我们的盖房用地被一村民吴某非法种上了树,并且死活不给腾地方,赔偿树钱也不给腾地方。村委会调解无效。 我现在想起诉尽快盖房以便父亲居住,请问我应该起诉村委会还是村名吴某,还是双方都起诉?胜诉的几率大吗?
我有祖传房产一处并持有1951年省颁发的山东省土地房产所有证及村大队1991年开具的宅基地有偿使用缴费收款条,但此地已多年前被他人占有,请问该房产我还能讨回所有权吗?
想在海口买一个中信台达国际的房子,外地人买房不是特别了解情况,网上闹的特别厉害说这个项目跟原来台达高尔夫的会员有矛盾,好像20年前当时台达把地卖给了会员,但是台达被中信收购了以后直接在这些土地上盖房了没有经过会员的允许,现在两家在闹(具体情况我也不甚了解,但是网上有很多这样的消息),我想问的是,问题一
农村1948年我父亲买的土地房屋是总占地5分现在农村只登记土地使证应当登记在名下多少,非农业户口有继承吗
我于2012年6月向甲方花15000购得农村房屋一套,农田5亩。由于当时我自己家马上要被占地,就没有及时过户,而是到双方村委会签订一份合同,大致内容如下: 我向甲方购得农村房屋一套,农田5亩,合计15000,首付13000,剩下2000过户后再付清,合同即刻生效,如甲方违约需赔偿乙方10000元损失费。 当时签订合同之后,甲方村
最近买了个房子,一般房子的产权是70年,但那房子的土地产权只到了2046,请问这种情况,将来土地产权时间到了怎么办?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保障我们自身的权利?
我从中介看中一套房,该房位于吴江市中心,64平方。原为97年水厂的职工集体住房,友其哥哥转让给其弟弟,现在要出售,有个人房产证,但无具体使用年限。请问该套房能买吗?有哪些风险?若以后拆迁是否有影响?(我是外地户口,在吴江打工的)
购买一套房子有房产证,但是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如何过户?能过户吗? 购买的时候和卖方签署了购房协议并有签字手印等,假设没有过户拆迁时对我有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