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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离厂怎么可以拿回自己劳动所得的工资?

本人在深圳市龙岗3月8号进一家电子厂 工作到5月29号 因身体患病肝炎需辞职 厂领导不让辞急工 说要么自离要么一个月后在算工资 当时因病在身我也等不了那么长时间 所以我就自离了 请问下我怎么样才能拿回5月份我所得的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提问人:akey728520906
提问时间:201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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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只要给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不管有没有提前说明都应该给工资,那我应该怎么要回自己的工资呢

既然我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支付工资给我,如果公司不肯给 我应该怎么做呢? 无助......

我的工资 已解决 2008-09-03 回复(1)

我要辞职了,公司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向公司要双倍工资吗?如果公司不给,怎么求助相应的部门?

我是3月份来这个公司工作的,4月份转正了。4月底到8月底公司根据需要放假,并承诺每月给600至800的生活费,开始工作后公司老总并不履行承诺,生活费直接没了,说以后发奖金的时候多发点给我们。我现在还在这公司工作,打算辞职,我可以向公司要求我在职期间的双倍工资,还有把生活费要回来吗?我向公司要生活费是应该的吧?

执著 已过期 2009-09-11 回复(7)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发工资和押金。我又没有有利证据该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foS4174 已关闭 2010-07-16 回复(0)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发工资和押金,又没有有利证据该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tnr7681 已关闭 2010-07-16 回复(0)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工资和押金,没有证据,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POd7352 已关闭 2010-07-16 回复(0)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工资和押金,没有有力证据该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FhL5671 已过期 2010-07-16 回复(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工资和押金,没有证据,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Pji6228 已过期 2010-07-16 回复(1)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工资和押金,没有有力证据该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XsW6006 已过期 2010-07-16 回复(3)

工资表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吗

我从2003年8月在社区工作,是社区的临聘人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每月有社区领导签字的工资表、工资一直是四川省最低的工资标准。我工作了7年但社区只给我买了3年的养老保险,我可以想社区索取其它4年的养老保险及其它职工应该享受的保险吗?

Oox2229 已过期 2010-07-17 回复(3)

我们公司从5月1号开始没有按照劳动法最低工资标准来发工资怎么办?

(记者刘红辉) 本月1日起,中山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由原来的每月770元调至920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8.8元。记者走访企业发现,对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绝大部分大中型企业反应比较平静,但诸多小型企业表示“压力巨大”,以后将可能推行计件工资制以减轻压力。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hx0214 已过期 2010-07-19 回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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