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借给一个朋友10000元,说是过几天就还款,但是到现在都还没有还,现在也不接电话,只是偶尔发信息,说没有钱还,还说有了钱就会还我,但我现在需要用钱,我该怎么办才能要回这钱
我原来的经销商,现已不做我司产品,因与公司有帐务没理清,导致其将我于2011年8月和10月两次向他借钱的借条拿来要求我再次还款。 借条为复印件,但这两次借款肯定是还了。因为每次都是以代其付货款的方式还款,每次都是刷我的信用卡,因此每次都可以提供刷卡记录。 请问:我的刷卡记录可以作为还款的有效证明么?另,如
借条说是抵工资,但不承认了,反要我还借款有办法吗 我工作时是口头协议谈好的,没有合同,但可以找到人证在那做事
请问这张是“借条”,还是只不过名字是“借条”实质是“借款合同呢”
借 条 本人 A某 2007年6月1日儿童节,因经济困难,向 B某 借款人民币伍万元正,商讨限期五年内还清,B某 本人向 A某 要回借款方才 有效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本借条自鉴名按手印后开始生效;
借 条 本人 A某 2007年6月1日儿童节,因经济困难,向 B某 借款人民币伍万元正,商讨限期五年内还清,B某 本人向 A某 要回借款方才 有效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本借条自鉴名按手印后开始生效;
借款方与贷款方双方都签名的借条,实质上是“借款合同”吗 借 条 本人 A某 2007年6月1日儿童节,因经济困难,向 B某 借款人民币伍万元正,商讨限期五年内还清,B某 本人向 A某 要回借款方才有效.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2010年4月借给朋友50万,2010年7月换了35万。剩余的我一直没有追,现在还能追回吗?有没有2年时效的问题?
单位借款是股东签字不是法人签字上面加盖单位公章的借条是否有效?
某酒店的股东林某因酒店需交纳水电费向A公司借款三万元,借条上面有林某的签字和酒店的公章。 如果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这样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们在处男女朋友期间,他长时间用我信用卡透支,最后分手时,他透支我2张信用卡共2万多不还,这钱能要回来吗?我有语音录音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