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名下有一套房产,我是独生子。现在我想要把这套房子过户到我名下。 我父母离异后,我判给了我父亲,没多久,我父亲与另外一个女人又结了婚,这个女人有一个儿子,我们四个人住一起。为维护个人权益,也为了这套房子不落在外姓人手里,不被外姓人瓜分,我决定过户!过户后,我准备起草一份公证书,主要用来约束那个女人和他的儿子。主要有以下两点:1.那个女人的孩子如要继续住在这里每月必须缴纳住宿费1500元,其他费用如水电费等另计。2.这个女人和他的儿子在我要求他们搬出我房子时候,不可以拒绝,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并在一周之内搬离,否则我有权强制驱赶,并且我不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3.这个女人的儿子今年30岁,如果在35岁还没结婚,就必须无条件的搬出我的房子,并在满35周岁(以身份证出生日期计算)之后的7天内搬离我家,不可以拒绝,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否则我有权强制驱赶,并且我不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最终解释权归我所有。以上! 由于我对相关法律不是很了解,所以想问一下专业人士,我在过户以及做公证书时,要走一个怎样的程序?要花多长时间?费用是多少?还有这过程中为防止有人搅局,我应做哪些准备?为使这个公证书生效,我应如何去做?谢谢!
请教版主: 我的二老都属于企业退休职工和退休干部。老人年级大了,退休后一直在下面镇上住着,几次动员他们买房,可是他们总觉得没必要。最近几年身体一直不好,看病很不方便。几番住院后,终于自己萌生了在城里买房的想法。最近表示愿拿出自己的部分积蓄加上我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贷款买套房子。约定百年后,房子给我们
我是山东诸城的一位普通家庭,父亲有我们兄弟3人,其中老二是残疾人,至今单身,之后父亲去世时分家,找了一个在村里威信比较高的,分家结果是,老大3间,老二2间,我是最小的小三也是3间,但户主是父亲,之后我在村后又盖了房子,暂时不在分给我的3间屋里住,让老二先住着,之后父亲去世,房产的问题一直以为是自家人就没
1987年因父亲没有房,我出了2万块钱给父亲买了公房居住,但现在时间已久,相关单据已全部遗失,现公房写的承租人姓名是我的,在2000年父亲生活不好,我决定把房子送给父亲,我们全家都签了一份并于此房子的协议并签字盖了手印,但一直没有过户,到现在仍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父亲生活比我过得好,我做生意破了产,想重新要回
我买的一个二手房,原房主把房子租给一个中介快一年了,中介把房子打成隔断租给租户,房子过户后,还有三个月的租期,我们原先协商维持中介和原房主的合同,中介把钱打给原房主,原房主再打给我,但现在中介说房子已经不是原房东了,不给原房东钱,同时中介也不同意和我重新签合同把钱给我,请问中介和原房主的租赁合同还有
父亲去世时留下单位福利房一处。当时我和弟弟经公证处公证放弃房屋的继承权归母亲一人。最近母亲想把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但不知道以何种方式过户能够费用最低?过户时需要直系亲属都到场吗?特寻求咨询。不胜感激。谢谢
我奶奶2007年的时候把一套拆迁房卖给别人,房款一共45万,当时付了42万房款,3万房款等三证办完过户完以后再付给我们。收款人是我奶奶,我爸爸,我婶婶(伯父当时已过世)。于2012年5月份街道通知我们可以办理相关手续,但我奶奶在2011年12月份去世,所以现在办理过户的话需要我奶奶所有的子女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奶奶除了我
律师您好,我是楼上住户,因停水忘关水龙头导致楼下渗水。楼下一个房间屋顶起皮,部分房间电路受损。同时楼下到我家破口大骂,用最恶毒的话诅咒我家,造成双方身体冲突,互有抓伤,他们还踢了我女儿胸腹一脚。现楼下索偿1万元,我们认为数额要求过高,同时要求楼下就辱骂诅咒道歉,现诉至法院。请问经济赔偿如何确定数额。
我在2013年3月20日购买了一处离婚者的房屋,在签完购房合同后,女方将自己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一起给了我,在过户期间的3月26日法院将其冻结。因为女方为按照离婚协议上的规定;将出卖后34%的房款给男方,我急需过户。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多年以前,我家将2间宅基地卖给乙方,签署了买卖协议,但并未过户。结果乙方未过户也未与我家人协商的情况下,又将这2间宅基地卖给了第三方。现在第三方房子建好了要我们家给他过户,他会支付一点过户费,说不同意就去起诉我们家。态度比较嚣张。我家人咽不下这口气。要跟他谈条件。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最终我们两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