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们家是在江西九江农村的,在农村的马路旁有一块2亩多的责任田,其中有半亩田于几年前转让给了本村另一村民。 今年,该村民在这半亩田上盖了一栋房子,他这样做可以吗? 另外,他盖的这栋房子的面积,已经超出了之前转让的半目田的面积。 就是说,在未跟我家商量的情况下,我们家的田已经被他盖房子侵占了一部分。 由于他未提前和我们家商量,我们现在发现了, 首先从心理上我们感觉被他严重伤害了。 其次我们家的责任田被他实际侵占了。 现在我们希望他向我们道歉,并把被他侵占的那部分责任田上的房子拆除,我们这样要求是否合理? 因为房子已经盖起来了,通过私下协商拆除的可能性很小。 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做才可以更好的维护我们家的权益。
农村村委会房屋,没有房证,本村村民买下后,可办房证吗,如何办?
原城子坦农村村委会房屋,没有房证,被本村村民买下后,现在准备转让给我父亲,而我父亲虽是普兰店农村户口,但非本村的,可办房证吗,如何办? 另如果能办下房证,转让给我父亲后能过户吗? 如果不能过户,我父亲可否先将户口由别村迁移到本村,然后再过户? 如果户口迁移不成,仅让村或镇里公证一下,将来规划或拆迁,
律师你好!我们村的村民宅基规划用地紧缺,支村委召开了全体干部和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建设村民住宅楼,不但解决了宅基用地紧缺问题,还改变了村民的生活环境也节约了用地!住宅楼由我们村委会承建和销售,只能销售给本村村民,购买到住宅楼的户村委不在给他户规划宅基。我们村的村民住宅楼的施工按国家建筑规定来进行,有
尊敬的各位律师, 我是以为普通的农民,家里有两个孩子,女儿在外面打工,儿子正在上学,家里住的房子是上世纪的老房子—冬冷夏热!家里没什么产业,就是靠种地和打工积攒了一些钱,想改善一下自己的住房条件,也为以后给孩子娶媳妇作准备,所以现在想在自家宅基地上盖一所两层楼,以后也方便和孩子们在一起住。
在2000年左右,我家和大姨家在村里卖了两个相邻的地基,她家接着盖好呢房子。但是我家将其剩余的屋料,还有“搭山”钱(两家公用的墙两家分摊费用)一起付了。但是“搭山”钱付了1500元。前些年大姨家将房屋出售,但是忘了说关于搭山钱得事。去年我家也盖了房子,当时去新房主家说起过这件事。现在她家来要求我家要求按照现
合同没有签,已经强拆了。公检法的都来了,如果阻挡公安局的说拘留15天。具体情况是原来是普通大田地,种菜为主,后面县里做了一批形象工程,开始做设施农业,自己投资建设 蔬菜大棚,现在要征收,征收的价格还是按大田地的价格征收,建的蔬菜大棚只赔偿建设大棚的钱, 这样合理吗? 我主要想问的是征地赔偿应该是按大棚的
我父亲由1972年至1983年在农村做民办教师,后来由于家里生活负担重而离岗,现在都到六十多岁,请教下否办理社会性保障。
我爷爷奶奶在老家乡下居住,昨天因为要拉手拉车去忙农活,看到路上新增了一块石头(在农村每一块地都用一块大点的石头做为分界线,原本是没有那一块石头埋在那里的),我奶奶就把它给挖掉了,奶奶这一动作被正在那里农忙的地主人看到了,他就叫他的兄弟一起过来打我爷爷奶奶,我爷爷被打的滚下山坡,还好伤的不重,我奶奶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