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的外公外婆是上海本地农村人,外公当时是入赘外婆家的,现如今外婆住的那个村拆迁了,分了2套小洋房给予了2个舅舅,1年后外公原先住的地方也拆迁了(外公的爸妈住的村屋,二老早已离世且只有外公一子)拆迁办说只要凭土地证能让我丈母娘分房子,但是老土地证在90年代换新证的时候弄掉了,之后也没太去关心此事一直到现在,我们也去过当地档案局调取过资料能证实那块地是属于外公的,现如今不知后续应该怎么处理
我打的是拆迁纠纷。我老婆家拆迁了,拆迁协议都已经签好了。但是她家拆迁内容什么都不告诉我,打听到她妈把我的名额给了自己的儿子。 问了她村子里的人,才知道,像我这样的因为有了结婚证,我有45个平方的。 她们村子里之前很多都是为了拆迁急着去登记。 我如果找律师向法院起诉,她家损害了我的利益,要回自己的45平方
老房子动迁,2本户口本。A家庭有我和父、母、外婆及女儿5个户口,B家庭为2个户口。承租人是我的母亲,父母离异,父亲患有精神疾病,在外租房住,我也已出嫁,外婆的户口是挂靠,常住人口实际就我母亲一人。按户口计算动迁房款24.5万*7人(动迁合同载明人数),同时发放动迁补偿款数万元(直接划款给承租人)。按照动迁房屋
本人是一名农村人 我们一座小房子地渔塘上生活了十多年 因为房屋比较旧啦, 随时有倒的可能 ,于是我们到村里打了证明 ,也写了申请, 村里也批啦 但是到国土局的时候, 国土局的那个人就说这个地不可以批, 是打算拿来开发的 ,我就奇怪啦 ,我去村里批为什么就可以 ,去国土局就不可以呢,难道村里就不知道那地要不
自家有块地面,因为是正对姑姑家,姑姑家有一年正好派上用场造了间平房!现在轮到土地征用!但与姑姑家没有任何书面协议!请问用什么办法能够证明这块地面是自家的?
2001年买的一栋国有房屋,发票,合同,产权证都在我的手里,但是一直拖着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要拆迁了,卖主反悔了,说他没卖房屋,房屋的产权是夫妻女方的名字,但是签字是他男人过来签的字,说他老婆有事不能过来签字,距离现在12年了一直没过问房屋的问题,现在拆迁了他确不承认了,还去另补了个房权证.现在一直是女方出的面,
农村有一祖屋(名字登记在祖奶奶和大伯公名下),分家时我爸爸得6小间,堂叔3小间。1991年时堂叔以1200把其名下的3小间转让给我爸爸,当时由于不认识字又觉得是一家人,所以没有签买卖协议,但堂叔直接拿宅基地使用证给我爸爸去重新申请土地证,堂叔和大伯公都有在旧证上盖印表示同意(当时祖奶奶已去世)。新办的土地证登记
门面房屋拆迁,开发商同拆迁户签订协议后,房屋图纸结构更改与合同前不一致,备注:合同前图纸上开发商未签字,是否具有欺骗性质。
我爷爷留下了一套老房产,无遗嘱,姐弟共三人,现在听说可能要拆迁,大儿子(我大爷)的儿子(我哥)户口一直在我爷爷家,而且现在老房产的户口本上除了一直未消户口的爷爷的名字就剩下我哥了,我想咨询下,像这种情况,如果房屋拆迁的话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