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 吉林省 汪清县柳树河村 村民 我们村的 李书记 利用权力卖村里的山 他没有 经过 村民的 同意 买卖村里的山 款个人所有
村里的党支部书记候选人是如何产生的?有上级任命一个书记的候选人和一个副书记的候选人吗?这样的选举合理吗? 那就是定了,这样的选举有意义吗?
村里出卖了村民的耕地,在分卖土地所得款时,以我考了大学现在在外边工作有国家福利为由,村民委员会决定给我不予分配。但我户口自出生以来一直在村里,从未迁出,而且卖的土地里也有我的一份,等于卖了我的地用这些歪理不给我分钱,这样能上告吗?还有很多人和我情况一样,想上告,有没有具体法律条款?谢谢!
: 1 我是乐山人,7月份的暴雨导致我家附近山体滑坡,房子也被毁了,当时乡里的干部都来看过,确实不能再住人呢,当时村里的干部说如果从建国家可能会有一点补贴,但是现在又说可能没得补,建议我们买村里闲置的学校的其中2间房子,还说可以再从新办理房产证,我想问问这样可以吗,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2 如果我们想从新建
最近政府部门向我们村征地,由于价格太低所以很多人都说不同意,说租出去就得,卖的话不划算,于是政府来做家访说只要接受政府的征地,政府才会留30%土地让我们出租,否则那块土地只能用来耕种,不能做其他发展,我想问下是否真的这样????
员工利用工作之便私自买卖专卖点的物品会构成犯罪吗公司已报案~还把我银行卡都冻结了,我刚刚也打电话给银行了,银行说要本人拿身份证去柜台解冻,这样会被抓起来
我是高邮市龙虬镇白马村村民,我想代表村民们向律师咨询一件事。我们白马村是经济薄弱村,可以说是入不敷出。为解决资金缺口问题,村里召开各组组长(每组1人)及村民代表(每组多则3人,少则2人)会议,与会人员大多数同意同意村里提出的集资方案。即:和往年一样,各组按荡滩养殖水面积每亩集资60元,共计16万多元,用来维
我奶奶2013年1月26日去世,前去火化场火化的时候民政的人说其是低保户,但我奶奶生前(包括家里人、子女)都不知道自己有低保。后来去民政、银行查,发现从09年-12年前后被人取款13次,共计七千多元。现在,我们民政局协商,民政却说我奶奶有子女4人(我叔残疾,无收入来源),不符合办低保的条件,说是要把被盗取的低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