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签署了一份合同,后来一致同意废除了,销毁了所有原件,现在我朋友要求继续履行,还从我父亲那录了一段我父亲认可我曾经和他签过这份协议的话,现在要打官司了,我父亲当然会推翻自己说过的话了,也不会帮他作证了,我父亲不出庭为他作证,这个录音带还有用么?我父亲说的话算证言还是证据?
甲于乙开始谈合作,甲投了一部分资金后不再投资了,故双方没有签合作协议甲也把投的资金作借款进行了诉讼。但是甲还要合作报酬他把这说成劳务报酬索要的数额与合作成的数额一样,甲向法院以劳务纠纷起诉并拿出经过删改过的偷录的录音作证据。一审还赢了。请问这是劳务纠纷还是其他纠纷,另外偷录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现在证据只有五段电话录音,和人证书面证言,9千元,还有必要在到公证处录个公证录音吗
现在证据乙有五段电话录音,和人证书面证言,9千元,还有必要再去公证处录个公证录音吗
请问直辖市的政策规章属于法院判决案件的依据(像法律法规一样),还是属于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列举的证据? 可以作为新证据申请再审吗?
关于返还彩礼的诉讼中,一个证据是我向被告索要时的一段电话录音,请问这一录音证据如何提交庭上,带着手机提交法庭,开庭时法官根据需要播放,还是可以把这一录音拷贝出来,放在存贮卡里提交法庭?
您好:我和我前妻在2010年有一份协议,一方有外遇孩子抚养权归对方抚养。我们在2013年因感情不和离婚,孩子有我前妻抚养,我出生活费,离婚后一次谈话中他不小心说出在离婚之前就有了外遇,我就把我们的对话录了下来。然而她现在又想不经过我的同意更改孩子的姓,我想起诉前妻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请问我们的协议书离婚后还是
您好:我和我前妻在2010年有一份协议,一方有外遇孩子抚养权归对方抚养。我们在2013年因感情不和离婚,孩子有我前妻抚养,我出生活费,离婚后一次谈话中他不小心说出在离婚之前就有了外遇,我就把我们的对话录了下来。然而她现在又想不经过我的同意更改孩子的姓,我想起诉前妻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请问我们的协议书离婚后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