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拆迁中,个体经营户的补偿安置怎么处理? 当事人在自己私房的一件房间内从事线切割工作,属于工商部门登记的个体户,目前拆迁方找过当事人协商数次,双方未达成意见一致。 证据材料:个体经营执照、缴税单、由镇政府批准30平方米的加工用房等。 问题:在拆迁中,这个个体经营的情况怎么处理?属于居住用房还是非居住用房?具体赔偿安置是怎么样的?
本厂(个体经营)的业务员在收取了合同货款后离厂,厂里电话通知他必须交回货款,但他没有回来交款并搬家换手机。应该是触犯了刑法270条,但公安机关说该向法院起诉,他们不管,而且他们不出“不受理通知书”。我们该怎么办?
请问一个地址可不可以被两个个体户经营者注册? 如果可以,那么下面问题是:甲把房子租给乙,乙用租来的房子开店。乙有个体户经营执照,但是房主甲也办理了个体户经营执照,他们注册的地址都是这个房子。 现在房屋合同并没有到期,但是房子面临拆迁,那营业执照的拆迁补偿费应该给谁呢? 请高人指点~多谢!~
我在上海开的超市,马上就要拆迁了,我租的那个房子,是村里生产队的房子,然后上海本地人承租过去,再转租给我的,前面5年,有签订租房合同的,但已经期满,听说快要拆迁了,他拼命的搭棚,为了拆迁得到我商店的补偿,就不于我签订租房合同了,现在等于没有合同,但房租还是照片交给他的,有收条的!商店装修都是我自己装
我是一个个体经营户,在今年四月份被汽车撞伤了,现在涉及到和肇事方谈误工费的赔偿问题,请问这种情况的误工费该怎么算?肇事方应不应该承担我的房租等费用?
我家的房子是在普陀区的私房,现面临拆迁,听动迁组的工作人员说,现在被安置居民只能接受就近点安置补偿,而不能接受货币补偿(只能要房,不能要钱),如果要钱,也是与房价不对等的很少的钱。我想问,这符合上海市现行的动拆迁安置条例吗?谢谢!
我们家有一间租赁房,里面有我,我父,我表姐三人户口。 我是户主,我表姐是空挂户口,从未实际居住,户口迁进时承诺拆迁不要任何东西,但没有留下证据。 本次动拆迁房屋折合面积约28平方,按政策三人补贴至30平方,最后我和动迁组签订完了协议,拿了拆迁补偿,现在她反悔,想要分享本次拆迁补偿,请问我有没有义务分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