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承包山岭涉及水库纠纷问题:村中山岭归全村村民集体所有,在集体分田到户时,该小水库已划分给村中两小组使用。如今,村长及村干未经两小组村民同意,在个人承包山岭时擅自决定把小水库承包给非两小组群众使用,从而产生的纠纷问题。如何解决,敬请帮助!谢谢!
我于2010年3月承包张某鱼塘约40亩(实际面积不到30亩),当时签有承包合同,年租金8000元,但合同上签约的时间是2010年元月至12月,当时口头约定如不加高堤坝续约不加租金,12月15号张某提出要加租金,我就不想再承包了就着手买鱼,要卖鱼就要把鱼塘的水放干,但张某却说一滴水也不能放,如果我不放水我的底层鱼又捞不上来
本人承包一块鱼塘,口头约定好后先交付了定金4万,2个月后签订正式合同并交付余下款项,后事主又在这期间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别人又签订了合同并收取了全部承包款,现在对方不肯退还定金,池塘又给后来承包的人使用,请问后来承包的合同合法吗,我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本人有最开始和事主签订预付金的字据)
我女儿是2011年11月初落户 征地是在2011年5月份, 到现在这个钱还没分配 我村的土地是集体统一管理体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
本人于2010年1月1日在本地村民手中承包100亩荒鱼塘,年租金人民币5万元,承包期自201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号,租期15年,本人前期投入鱼塘改造通水通电,费用约为人民币50万元,现因如今本地鱼塘租金大幅上涨,出租人欲强行收回,请问我该如何应对?另,本人欲将鱼塘转租他人,出租人却出面阻止,我又该如何应对?
我家承包村委的鱼塘已有四五十年了,承包合同上注明我家有承包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我家可以优先承包),今年村委把租金从原来的3800元每年提到15000元每年公开招标,半年时间没有人标,村委也不给我家承包。在1991年之前我家在鱼塘边上建有两排猪栏和三间住房,鱼塘边上的地是属于另外一个村的地,当时建房的时候也没人干
村的土地及鱼塘被租赁承包出去了,村民能够获得分红的资格是什么?
村的土地及鱼塘被租赁承包出去了,村委将所得到的租赁款给村民分红,村民能够获得分红的资格是什么? 分红是应该按村里的实际人口分,还是按祖籍分?外迁进来十年的有没有分红的资格?在法律上有依据不?哪个法律有明确规定不? 问题补充: 其他的村民(祖籍为本村的)是否有权决定外迁(祖籍不是本村的)进来的人(现
村的土地及鱼塘被租赁承包出去了,村委将所得到的租赁款给村民分红,村民能够获得分红的资格是什么?
村的土地及鱼塘被租赁承包出去了,村委将所得到的租赁款给村民分红,村民能够获得分红的资格是什么? 其他的村民(祖籍为本村的)是否有权决定外迁(祖籍不是本村的)进来的人(现为本村户口的)是否能有分红的权利?
我们家于10年前在村委会承包了约80亩鱼塘,先后投资了约20万的人力和物力,财力。今年,村里有人来搞旅游开发,村委会,想将这段河强制收回,合同还有约40年的期限,请问,村委会这样做合不合法,他们能在我们不同意的情况下通用我们承包范围之内的土壤用于建设吗。
你好,有一纠纷问题咨询.在老家向村里的山地承包一片山,租期是30年,和村里签的合同里字样有体现承包商无权出售,后来我家人把这承包的上租给另一承包方(乙方),合同里只体现承包时间(就是我们和村里签的承包时间),没体现承包时间内不能出售,然后乙方在承包时间内以出售方式卖给丙方,现在我们想以村里签的合同名义
我姐的丈夫要跟我姐离婚、男方两个小孩都要、本来有一个小孩是在外婆家寄养六七年了、前天晚上男方带几个人突然跑到外婆家把小孩强行带走、男方还借女方家里一万多快钱也说不还了、男方说、婚一定要离、小孩两个都要归他、借的钱也不还、、我想问问、起诉到法院、能否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