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酒后驾车,在一例交通事故导致小孩死亡中被列入调查对象,作为雇主是否请律师来跟踪事情发展
交通事故案件判决已生效,如何执行?想委托山东律师来申请强制执行并且跟进此事。
2007年10月,我的京籍捷达车行使在山西路段因被鲁籍货车撞毁,交警判定鲁籍货车全责。然而货车主人没有进行赔付。后经山西晋中榆次人民法院判决,对方车主和对方车所在的公司共同负担赔偿。目前判决已经生效,可是如何赔付呢?案件审理期间,对方均未出庭。如果我在山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夸省,执行有难度。律师建议我
司机和另一个人买车,出交通事故,俩人一陪了受伤的人,司机负法律责任走法律程序请了律师,另一个合伙人是否该承担一部分律师费? 司机和另一个车主一起赔偿了死者,另一人是否也该和司机一起出律师费呢?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发回重审是否应当适用新一年的赔偿标准
2006年一审交通事故赔偿 2007年上诉,2008年4月发回重审,2008年6月重审开庭审理,这时候的适用的人身损害的标准应该是2008年5月公布的新的标准吗
去年夏天HUO某驾车在行驶途中撞倒两名在路边行走青年。造成一重伤一轻伤。(HUO某驾照过期为无证驾驶。两名青年当时是在附近工地工作中穿过马路)事后HUO某拨打110及120后受伤青年被送往医院救治,现已康复。但就其中重伤ZHANG某赔偿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ZHANG某现已将HUO某告上法庭,HUO某从前些天被交警以涉嫌交通肇事
各位律师帮忙看看这个两个案件有没有共同之处!我的案件是否可以告对方诈骗
我的案件: 关于孙XX涉嫌诈骗罪的报案材料 报案人: 姓名:王XX 性别: 男 民族:汉族 出生:19XX年 XX月04日 现住址:黑龙江省XXXXXXXXXX四委二十三组 联系电话:13XXXXXXX 身份证号:230XXXXXXXX 犯罪嫌疑人: 姓名:孙XX 绰号:XX
请问:刑事辩护律师是否有权在当事人被以涉嫌某案件调查取证带走这一环节与当事人见面
请问:刑事辩护律师是否有权在当事人被以涉嫌某案件调查取证带走这一环节与当事人见面
2008年1月12号我妈被一辆农用三轮车撞了,经医院抢救了三天,后无效死亡了,肇事司机一直不肯负责任,后来我和我老爸就去法院起诉了。这件案子到现在还没结,我家是属于比较困难的那种,而我老爸又患了比较严重的癫痫病,这件事基本都是我一个人在奔波,因为没钱也没一点背景,所以在这件官司上,我和我老爸一直都在碰钉子
前天城管来查,首先动手砸东西,去拿回来反而被城管打了,去找他们时,被通知说出去执勤了,没天都这样,这很显然是逃避啊,请问被调查期间是否应该被停职啊! 在医疗方面,对方答应先支付医疗费用,但始终不给看病历,为什么?病人自己的病历都不能看啊,而且那天看到公安去跟医生讨论什么后,医生在电脑上改了什么东西
两车相撞在交通事故中,交警收取了两方的勘察费各150元,并处以各150元的罚款,双方驾驶员各扣三分,发生事故后,车辆拆检定损必须在交警指定的地点,这些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