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房东租的房子,8月25日,我笔记本电脑被偷,当时报警了,房东对所有租房子的人都没有登过记,我这种情况房东有责任吗?有什么责任? 房东没有登记任何人的身份证,这个算不算过错。
大家好 我是在一个商场里租了一个门面,不是直接跟商场签得协议,是转租过来的!水电交给商场!没有管理费。商场还有好几个门是商场保安在晚上10点半负责关。两天前晚上店里进去小偷 一共偷走2万左右的东西 包括替别人保管的 公安局已经来过了 我想问的是我丢的东西谁应该负责!在公安局没有破案的时候 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租的房子是一栋楼的,我住在三楼。我出去上个厕所不到2分钟笔记本被盗了,租房被盗的东西我可以叫警察搜这栋楼么?我有这个权利么?谢谢您帮我回答下!!
在租的房子东西被盗,房东有责任嘛? 租房时,一台价值七千元的笔记本被盗, 除了住在我对面的人(也是租房的)知道我有电脑外,只有房东知道了,而且还用过, 被盗后房东自己的防盗锁没有坏也没有翘过的痕迹,而自己锁的挂锁被翘我开. 还有监视器被人为的关了二个小时,
租房不到一个月,就在5月17日下午被盗,已经报案。盗贼没有留下证据。租房时,房东说有监控器,但事发后才知道监控器是假的,用来吓唬盗贼。房东24小时值班,陌生人进入没有登记。家中被盗一台3350元笔记本电脑,现金300元人民币和320元3G模块。房东有责任吗?
我晚上放宿舍的手机被盗了,还有就当天下午包里的硬币也被盗了。宿舍有宿管员,请问他和公司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