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06年用农村的住房(名下唯一住房)担保借了一笔钱。因为生意亏损现在无能力偿还。
那个宅基地住房06年的时候写的借据用来担保的。没有现在的那个农村住房的什么新证。我记得好像只有一个国有土地的什么证。(如果那个宅基地不能做为担保。那么这份借贷是否就是非法,属于无效的呢?)
目前的状况,是因为村上想要征用那块地。因为是村上征用我自己是可以选择拆与不拆。
债权人也是因为这个事情。现在就对我说,如果我不答应村上的拆迁他就要起诉。想要得到房子,就可以让村上。拆迁还他的钱。
现在的问题就是。
第一是“借贷的合同是成立的话。那这场官司。最后会不会判决我父母交出这套房子(父母以及我名下都只有这一套住房。)(包括宅基地)。”
第二就是。我们要是承认借款。答应慢慢偿还的话债权人还能否申请强制执行(他们现在的生活状况也很优越)。
第三就是“这笔债务。会不会在我父母过世之后。因为继承权的原因落在我身上”?
事情有点急。明天就要跟对方谈了。麻烦。尽快回复
谢谢、
现在还有一个问题。现在的那块地。是大概10年前。国家修路拆迁我们搬过去的,有一部分地是属于公路拆迁的。还有一部分是我们跟同村人换的地。(我父亲名下的宅基地使用证还是以前那个公路占用搬迁以前的位置跟面积)所以到现在都还没有办证。现在整体地皮面积有600多个平方。因为地震当时我们填的是自己维修加固。所以别的村民都统一规划了。我们的房子就一直在那。现在村上想占用那个地方修宾馆。会不会因为我们没有办理宅基地的证村上强行占。也或者因为没有宅基地证他们缩小我们的面积。房子前后都是我们水泥地基做的地面。跟旁边有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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