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里打算买一套房子,是政府规划的新农村建房,包工头说是规划拆迁还建多余的房子,拿来卖,简单的签个购房协议,协议上也是这么写的,某某村新农村规划拆迁还建安置房,多余套数出售,只能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买这个房子,办证之前要迁一个户口落到这个村集体,确实有很多人都是这样办的,父母很想买,我打算把我户口迁过去,因为父母的户口在原来的村子上有土地,有退耕粮种补贴等,是哪里的人,好办事,迁到新的地方怕这些财政补贴以后没有了,再者人生地不熟,办事也不方便,儿我的迁去等办好了这个房子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后我的户口还是要迁走的,我以后在市里买房了,户口迁到市里。 我想问的是:1、我这样办,暂时迁户口去办理了这个房子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以后把我的户口再迁走,等于我以后我就不是那个村集体的成员了,那样对我的这个房屋所有权有影响没?如果有影响,具体有什么影响?2、我在网上看有说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办理房产证的,但是有的又说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请问到底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能不能办理房产证,能办的话具体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期盼专业人士的解答,谢谢
您好,我们原本是农民,后转换成非农业户口,但一直居住在当时划拨的宅基地修建的房屋,现在政府要建绿地公园进行征用,拆迁补偿标准过低,市场住宅房价5000/平米,补偿2000/平米,如果补偿太低,政府有没有权力强拆,我们能否按照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进行协商补偿,政府制定的补偿价格是否合法公平。
不是同村买卖房屋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交易后原房东反悔 不是同村但是同镇的人,买卖房屋签协议房屋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原房东反悔要求判协议无效。可以吗?
我家现有三间父亲留给我的老式砖瓦房(现已相当的破旧 应该是属于危房了吧)我们兄弟五人姐妹一人 我是最小的 父亲和四哥一起过了 分家的时候房子已取得其他人的同意归我所有 现在接着农村危房改造的机会想重建三间 .但是集体土地使用证 和房屋所有权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这样就不符合不住我重新盖房的要求)请问我应该怎
想咨询一个问题:我们家在十多年前承包了村里30亩荒山,与村委会签订了荒山转让承包合同,承包期限是40年,主要是种植杉树,今年遇到县政府征地,说只赔青苗费和退还剩余二十多年的租金,这样合理吗?我看了相关法律,是否还应该赔偿安置费?租金的话是否应根据现行物价等现实情况,酌情增加?毕竟已经过去十几年了,我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