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东有多套房,想终止与我的租赁合同,我是否能求租法律保护。
我在2012年7月租到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在租房前已经和房东说好我不用来住,是用来古筝教学的。并且还曾说要将屋内打隔断做琴房使用,房东答应了,当时中介也在场。但因学员量不大,所以并没有打这个隔断。只是将房子重新装修了一次。当时很破烂。2013年3月初,隔壁邻居向居委会反映,说古筝声音扰民。居委会的人上前查看说你有注册公司的手续,属于异地办公,不属于我们管辖的范围,民警会来找你的,但是也一直没有来。我是在早九点到晚九点有琴声,并且不是持续性的。邻居女主人自称有抑郁症,天天在家不出门。我们互相聊过,并且很投缘。但事后我和房东女主人提到过此事,担心会给她找麻烦,和其商量要不要我帮她将房子转租给我的朋友,这样她也不受损失,我再去找别的房子,本是好意不料被她的爱人拒绝。并问我是否还要继续租房。我回答继续。本以为此事告一段落,2012年3月中,房东女主人打来电话,说她老公很担心,因为家里在北京有很多套房子,所以不想惹这个麻烦,租给我的房子又是单位的,所以很担心同事知道,并说她的很多套房子,我都可以随便挑选,其中不乏有很多地段很好租金很高的房子。但是我的学生都是这个社区的,如果我离开,他们很多人是要求退学费的。并且加上我的押金中介费装修费,仅仅半年多的时间就让我离开,我很不情愿。而且周围邻居和我们相处都非常好。4月初我打了下一季度的房款,被房东质问并且强烈要求我搬出去,并且表现的好像没有违约金这样一说,但合同上有明确的一方违约补偿给另一方违约金一个月房租。对于这样的房东,她提出终止合同,我能否不予理睬。另外,北京有多套房的后果是怎么样的?
感谢律师们看完这一大段话!在下现在很无助。
哦,还有,这套房子是签了两年的协议,也就是说我们的合同到2014年的7月。
合同和收据有冲突的情况下,哪者受法律保护,我的押金可以让房东退还给我吗?
我租了一套房子,付了押金也签了合同,房东口头答应租期未满退房可以退还押金,如今我要退房,房东说按合同押金不能退,合同上写的是‘的金’不能退,不是‘押金’不能退,但是押金收据上有备注写了租期未满退房,押金不予以退还,这种合同和收据有冲突的情况下,哪者受法律保护,我的押金可以让房东退还给我吗?
土地租赁双方在有中间人的情况下签订的土地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和农民签订了五年的土地租赁合同,已经支付了所有的租赁费用,合同也是在有中介人的情况下双方自己签定的。现在土地的租赁费用提高了,出租方想要抽回土地,但是我想继续种下去。如果我不退的话,出租方要告到法院,我方是否会胜诉,签订的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如果我方败诉的话,对方除了退还剩余的租赁费用,是否补偿
范某是铁路指挥部某干部,当年铁路指挥部分他一个住房,没签租赁合同,但一直有交租金。后来这个房子被省政府办公厅接管,成为其所有的物业。之后,范某死了,其儿子小范一直以父亲的名义缴纳租金和水电费,但仍然没有签租赁合同。 那么,1、范某和其铁路指挥部构成租赁关系吗? 2、小范和省政府办公厅构成租赁关系吗?能
基于违章房签订的租赁合同,请问该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期还有一半,房屋被强拆,房东闹失踪,不退还另一半租金,承租人可否主张退还另一半租金
我与档主签订一份租赁协议,协议书上有注明租赁期限,租金多少,但档主说不需交纳押金,所以协议书上没有押金这项。我担心他中途说加租金或是不租给我了,因为这个原因什么补偿都没有,说让我走就得走。我该怎样保护我的权益呢?
您好,由于新租的房子要一个月后入住,现租房已到期,私下与房东协商多住一个月。房东已收房租,并立收据。字样如下: 现收到某路某号某室一个月房租XXX圆整,租期为2012年06月15日至2012年07月14日。 已收一个月有线费,保洁费合计¥35. 确认人:房东
由于是劳务派遣工公司订单下滑 与其终止合同 但不赔偿 我们可以从什么法律渠道得以保护
由于所在日资公司订单出现下滑 员工人数出现富余 公司辞退了大量派遣一年到三年都不转正的劳务工 但不赔偿 请问 我们可以从什么法律渠道得以保护 中国的劳动保护法 是保护中国人的吗?
房东因出售房屋,欲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仅赔付1个月房租违约金,无法弥补我的损失,如何维权?
我是租客,与房东签了一年半房屋租赁合同。现租期未满,房东将房屋卖出。 房东欲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指定我两个月后搬离,仅支付合同约定的一个月租金违约金,并称道义上令补贴1000元人民币。 我租期尚余一年,对房屋进行了粉刷,产生了一定的费用,同时若再次搬家,新产生的中介费搬家费宽带电话移机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