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02年买的二手房,由于当初过户繁琐未及时过户,有购房合同(房主必须无条件协助过户)!房主是在职公务人员!现在房价翻数倍,可能拆迁,怕以后出什么问题所以这两年一直想把过户手续办了! 不过现在的问题是,房主在2004年与原配妻子离婚!找她来签自她不配合,所以一直未成功!原配妻子狡辩说她不知道当时卖房子的事,卖房子没通过她!其实当时看房子都是她带着看的,他两人想换新房才商量把房子卖了的,有中间人介绍我才买的这房子,只不过当时付钱的时候,他妻子不在现场,也没在购房合同上签字!其实当时他们夫妻2人关系不错,谁知道他们后来离婚啊?再说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人姓名!(我是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女方哪有不知道的道理!) 请问,我该怎么争取自己的房产?另外,房主原配妻子通过法律能要回房产吗?谢谢
正在和妻子协议离婚,纯属感情破裂,双方均无过错,(无婚外情、赌博等原因),房子我不打算要,但是怕离婚后妻子把房子卖掉,现在想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再办理离婚手续,这样好以后留给孩子,房子现在价值400万左右(还有房贷40万左右),想请教专家几个问题: 1、离婚前是否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孩子? 2、如果可以过户的话,
2009年8月夫妻(均在北京)协议离婚,一套深圳的房产归女方,但产权证上是男女双方的名字,现在已经2013年了,要如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双方一起去深圳吗?还是在北京办公证女方去深圳办理过户即可,是办哪种类型的公证? 男方不太愿意配合去深圳,女方常有机会出差深圳
6年前购买一小院,现在去办理过户,房管局查看原房主房产证发现属于集体土地,不给办理过户,需要迁移户口,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不动户口实现过户;或者是即使没法过户,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签订购房合同吗?如果需要签订合同,应该怎么写?谢谢您了,期待您的回复。
离婚后,房产不过户将协议进行公证,可以有效避免以后的房产纠纷吗?
你好!婚后夫妻共同按揭房产一套,协议离婚时商定房产归女方,由女方补偿男方20万元。但是按揭银行说变更按揭人需要将二人之前的贷款还清再重新申请一个人的按揭,这样一来,经济上就无法解决。现就想问,如果我房产不过户,写一份协议“说明房产归女方,男方拿了钱,今后产权与男方无关”这些内容然后进行公证,可以防止今
我老公的母亲已去世,我老公的父亲想将他的房子过到我老公名下,但我老公还有两个妹妹,她们要求要她们妈妈的那份,合理吗?房子还能过户给我老公吗?如果过户,还要什么手续?
我公司是央企,在国企改制中将成立了一全资子公司,并注册为独立法人,相关的房产也由此公司管理,并办理的房产证,现母公司准备将此子公司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注销,则子公司的房产要过户到母公司的名称上,请问要办理哪些相关的法律手续,要交哪些税费呢?谢谢
婚前购房,婚后提前还贷,1年后写上对方的名字,可过户不到2月对方就搬离为了满2年离婚,离婚该如何分割房产? 比例如何确定? 可否主张只分割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