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农民,另一方是居民,第一胎生于2006-1-22,第二胎生于2007-11-13,现在计生要罚款85000多人民币,我该怎么办?我是个打工仔,那里有那么多钱呀?居我所知,有一些人跟我的情况一样,但找一些计生办的熟人用10000多人民币就可以搞掂了,这不是很不公平吗?那不是跟以前旧社会一样恶劣吗?
我们这里有一部份超生小孩子出生后,就通过各种关系直接在派出所的户口部门上了户。但有人担当今后计生部门还是会找麻烦。我问:这种担心成立吗?
我爸爸和我是深圳户口,我弟弟是超生的,他和我妈妈现在户口还在老家(外省的),想要把我弟弟的户口也迁到深圳,应该怎么办理?有什么手续?麻烦详细的
情况:男方是重庆市合川农村户口,离异,有一女儿由男方抚养;女方是四川农村户口,未婚。现二人结婚后生育一对双胞胎,想将户口上到男方(女方户口),但是男方当地相关部门声称要按照1.5个超生指标罚款后才给予上户,请问一下:这种再婚情况生育是否是属于超生?如果是的话1.5个超生指标是否合理?当地部门这种处罚决定是
我现在的老公和前妻有一女儿后离婚,前妻不对这个小孩付出任何费用
我现在的老公和前妻有一女儿后离婚,他们离婚时女方写出协议:财产分割,把所有的家产化为钱给了女方一半,前妻不对这个小孩付出任何费用,有监视权。现在这个男的是我老公,他和他前妻的小孩现在已经有7岁了,请问我老公如果提出让他前妻出点抚养费或书杂费,在法律上合不合理?如果他前妻不答应有没有什么办法?
老婆都是香港人,我是后移民过去的,无子女,现已在香港申请离婚了,法院已判给暂准离婚令,我们协议房产平分,但现在她又反悔,要求要全部房产,并且要抚养费,9月份香港法院才开庭审理,深圳有一套房产,是我自己的名字,请问这期间我可以自己把房子卖掉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