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离婚后我离开了上海,儿子归我,儿子6岁。即将上小学,老公的房子写的他和父母三个人的名字。现在,婆婆想把她的名字换成我儿子的。公公不同意,怎么办?
婚前是老公父母买的婚房,房产证是公公姓名,婚后几年后,应需要拿住房公积金还贷,就作为老公买的二手房,经过评估、缴税等手续,房产证变更为老公姓名,请问这属于公共财产吗
1.房产(贷款中)上写有母亲和儿子的名字,现在,去掉母亲的名字,需要费用是多少?房产现在购买已经有三年多。 2.房子是母亲支付的首付,儿子同媳妇供楼。该母有一子一女。①、此房产其女是否有权享有一半。②、如果,遇到房产纠纷,女儿能分多少?③、房产增值部分母亲和女儿有份吗?
翻盖新房,私自变更户主姓名,然后自圆其说,房产全归她所有!请律师们帮忙看一下。
我奶奶户主房屋产权人。三儿媳94年翻盖新房(当时三儿子去世了),村委会批准的,写了一份翻盖新房协议,因她是大队书记,利用工作之便,协议上户主写的是三儿媳的名字,我家里所有人都不知情。儿媳对婆婆不好,婆婆经常受气,现在打官司,打的是分家细产。现在三儿媳出示了94年翻盖新房的协议,宁说房子全是她的。但是双方
我家刚动迁分到2套房子都是我爸爸的一个人的名字,现在产证还没有办,现在想把其中2套在办产证的时候加上我的名字,要加收什么费用,我现在已经有一套商品房,加上这2套动迁房就超过人均60平米,请问是否要收房产税。动迁房是否要收房产税。
协议离婚后还没来得及办理房产过户,一方意外死亡,应如何办理房产变更?
一年前协议离婚,一方主动放弃房产分割,还没来得及办理房产过户,一方(放弃方)意外死亡,应如何办理房产变更?必须得经法院确权吗?确权需要如何办理?
10年前将一处房产卖与乙方,有一份协议必须由甲方卖方母亲和两个女儿的签名,由于房产证当时未办下来,所以支付了14.7万,余下2万元没有付清,且卖方有一女儿未签字。两年前,卖方的母亲因病去世之后才可以做房产证。现房子归属于未签字的女儿,正在办房产专名手续。和买方协商不致,卖方希望赎回房子给与补偿,买房希望付
老人有儿女三人,其中一人在十年前违造签字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现其余两人才知情此事,不追究房产问题,想找众亲属及老人本人做证,今后老人有病或是百年各种费用由房产所有人承担,不追究其它两子赡养责任。但其它两人保持看望及慰问老人自愿权利。 现想问:1签这样的说明,由众亲属及老人本人两当事人签字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