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上写的:由于租房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房承担,是什么意思呢?是指我租他的房子营业产生的税费,比如说我开餐饮,交餐饮税,是我承担,还是指的是房东租房子要交的税呢?
2009年8月20日跟房东签订了一份三年的租房合同,到2012年8月20日,现在马上就到一年了。生意不太好。不想做了。可房东说不做了押金就不退还了。合同里有一条是:“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期内,单方请求解除合同的,甲方不退还房租,无损害赔偿条件下返还乙方押金。有其他不可抗力情形需解除合同的,经过双方协商可终止合同,
今年二三月份的时候租了一套房子,合同期是一年,租金是每月1100元,由于房子配置家具,所以房东要求我支付2200元的押金。合同上写着如果中途租客提出退房,收我的2200元押金就不退回了。如果中途房东要求收回房子的话,就退还我押金并赔我一个月房租。当时我人不在本地,是我朋友以我的名义代我签的合同,而且我朋友说当时
你好 我从一个物业公司那里租了一个地下室,合同到11月份。但是最近房子发霉了,而且发霉的很厉害。我去找物业公司要求终止合同,他们说合同里没有涉及到房子发霉的事情。他们不接受。请问像这种情况我还能那会我的押金和剩余的租金吗? 如果我有权拿回押金 除了打官司还有什么办法吗? 物业肯定不会那么轻易退钱的.
用别人的身份证签租房合同有效吗? 我是房东,租房人3月份和我签的合同,当时他是用的他岳父的身份证和我签的合同,不知有效吗?现在由于家里原因不想租给他了,押金2000,毁约的话是赔3月租金,现在该怎么办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3%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每月租金的3%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我想问下,合同只签了半年,违约金是怎么算的?
租房合同签一年(未注明违约赔偿),住了两个月房东卖房,房东能不赔吗
5月份找了房子,付三押一,租期1年。刚住两个月房东说把房子卖了,要我7月底8月初搬出,并给我一个选择:以原租金搬入同小区的另一套他家房子,结构差不多但我不喜欢(毕竟要折腾搬家很麻烦,浪费时间精力),若我不租他可以贵于我原租金150元租给别人。 由于租房合同是他提供的,并未注明房东违约赔偿责任,仅有“租期内
房主与中介签了一年代理合同,现合同到期,不续签了。合同约定房主在到期三个月内不得与中介所找的承租人签合同,但是原承租人想继续租房,换个人与房主重新签合同行吗。与中介有纠纷吗?请求律师援助,谢!问题补充:本人是房主,希望不与中介产生纠纷。
租房合同到期后房客还租提前交了钱,收了钱后突然房主不想租了想收回房子。请问是不是违法?要不要赔偿呢? 如果房主给房客违约经了,是否可以在房客没找到房子的情况下让房客交出房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