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认识不到一个月就结婚了,婚期是对方父母以亲戚朋友要出外打工了以后请不到人帮忙为由一再提前的,我丈夫看上去很正常,是伤残军人,其父母说其是在部队头部受伤导致反应慢才凭的残,我也是残疾人,所以就同意结婚了,怀孕后才发现其有神经病.要终身服药,其父母一直强调他们要其的抚血金存折归他们管,我没答应,现因为抚血金不断提高,听说离婚了,抚血金可以归其父母,其父母一直准备等待时机,今年五月等到了住院指标,一送我丈夫去住院就天天来我信息闹要回抚血金存折,我不从,其父母就编造各种理由(说我婚前知道他有精神病,说我贪图他的钱享受,没事刺激他,非骂即打,过着非人的生活,导致其病情加重,无法治愈,还不送他去住院,还说钱是他们凑来的)起诉我离婚,请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孩子会判给谁,如果给我,他要不要给扶养费,另外我可不可以要到精神损失费?他父母还在三翻五次到我住处大闹后,击怒我吵架说气话的情况下偷录下的话和我丈夫在带病情况下写下说我不好的话作为证据有没有用,因为我不知道他家会这么对我,我毫无准备,但是我有照片可以证明他很正常,还有住院前的录相证明他没有发病,钱也是我借来的,可是是我写的借条有没用啊?我不答辩会不会影响审判结果.我需要请律师吗?如果宣布这是无效婚姻作废的话我能不能要到精神损失费?
不好意思,打错字了是天天到我住处来闹,现在他们是颠倒黑白,还说我将我丈夫的证件藏匿,我丈夫的东西我保管不可以吗?加上现在也是在他父母手上,我要如何答辩才最有力度?
男女方在婚前感情良好,婚后女方生下一女,男方家庭重男轻女,对女方以及孩子不问不过,在女方带孩子回两家后一个月时间内,男方无一人来看过也无一人打电话关心过,现感情破裂。要求离婚。考虑到男方重男轻女,女方决定抚养孩子。要求男方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500用年付制。除此外男方严重伤害到女方感情提出向男方赔偿女方
我父亲是人民教师,下半途中因为交通事故不幸身亡,现就精神损失费用的一些问题请教各位:1.如果民事法院判给了我们精神损失费,是不是我们就不能起诉肇事者的刑事责任。2.象我父亲这样的案子,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一般是多少。
我是带孩子去市正规大医院看病,孩子打点滴时,医院柜式空调毫无预警的倒下砸在我小腿上,当时疼得差点晕过去。当时被砸的地方迅速肿起,医院拍片确认没有骨折,确诊为软组织受伤,需要静养。时过一个半月,一直在用药,但受伤部位一直有一块硬块没有消且疼痛,特别是在阴雨天气更为疼痛。去医院索赔,医院只对中间看腿用去
今年我38岁,我工伤后,被评七级,我有一个66岁的母亲,一个8岁的和一个12岁的女儿,我的妻子体弱多病,无房,无地,我向用人单位怎么算精神损失费。
一朋友结婚,男方未到法定年龄,也没领结婚证,但结婚酒席已办,亲戚朋友皆知。快到一年,女方怀孕,但丈夫以其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为由对她不管不问。甚至让她打掉孩子,女方痛苦万分,整日流眼泪等男方来接她,希望破灭后,女方想打掉孩子。男方可能一直不管她,这时女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那女方就这样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