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底经媒人介绍与已女孩认识,两天后见面礼拿了10000元,十多天后媒人说结婚,要拿彩礼50000元,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两个星期,感觉不合适,就长期分居,到2013年初女方又和别人结婚了,请问之前的彩礼能要回来吗?我们生活期间没有结婚证。
但是是我不想和她在一起的。
去年经过媒人介绍我认识了我前女友。在认识半年后我们在过年时订婚了,当时前女友家里要礼金29W,可在我这当地一般家庭不会出这么多礼金,于是我们双方口头决定,礼金资金出6万8,其余钱由我在订婚后送到前女友家,前女友家用剩余的钱去帮前女友买了辆车(约21W)。可在订婚后三个月,我和前女友由于性格不合等各种原因分手
我爸突然给了我一封信,说如果自己不好的话,把存款给现在的妻子,原配已去世,把房子和耕地给两个女儿,不知道这封信有没有法律效力
你好,问一下,双方结婚一个半月,没有领证,因夫妻双方关系不和,女方提出离婚,双方家庭该做如何赔偿。 男方给的彩礼怎么说啊? 比如男方给了2万彩礼,在买结婚必需品花光了的前提下,女方还应该退还吗?男方装修房,办酒席,等关于结婚一类的花的钱财,女方应该赔偿吗?女方也办了酒席。
父母逼我回去跟我不爱的女人结婚,还说打算让村里开结婚证明(我不在场也能办)。请问有了这个证明我是不是就“被”结婚了?没有经过我的签字,甚至我本人不在场,这样的证件有法律效应吗?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家人到村里开了证明,这个证明日后可以被撤销吗?会不会在档案里有痕迹?与家人沟通无效,我还能做什么避免这样的
请问女性A与男性B现已离婚。离婚后女性A发现男性B在与其离婚前就曾与其他女性生有子女,并一直对其隐瞒。请问这是否构成重婚罪?或者这属于什么情况?那个男性B与女性A离婚前就与其他女性生育的子女是否可以算是证据?
您好,我在婚前有一套房产,首付60%,其余为贷款,产证只写本人名字。婚后,我把配偶名字加入,请问各位老师,如果婚后发生意外,婚房产权是否为一人一半?谢谢
和一女子在08年底相识,09年3月同居,农历八月初4结婚。(年龄不够没办结婚证)然后生一女,11年过完年,她以外出打工为由外出后,不再回家。然后12年中旬来看望孩子时家里人与她争执,她带走孩子。 12年底8月初9我与另一名女子结婚办理了结婚证。 请问我第一个处的对象是否能告我重婚罪?
我结婚六年,现在是俩孩子的妈妈,第二个孩子还不到一岁,现在发现丈夫在外有其他女人,我想离婚,想问问如何做才能获得财产分配时候的最大收益?
我是去年10月1结婚的,但是没有领结婚证,只办了酒席,现在想分开,但是他们家人像我们家要18万的赔偿,而且男方还利用职务调查了我的电话记录,我想问下我该怎么解决?男方是否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我和他是去年6月份相亲认识的,但是现在对他没有感情,并且不愿意和他一起过夫妻生活,很勉强,所以现在想分开!财产之类牵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