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1月买的房,07年10月拿了钥匙,但到08年8月才签验收合同,物业管理费从07年7月开始收合理吗?
我是某小区的租户,物业费一直都是由我负责缴纳.我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会利用物业管理费经常会组织些活动,我想了解的是这些活动是房东有权参加还是我们租户有权参加?每次物业公司都是通知房东而不通知我们.请问物业公司这样做合理不?注:一户只允许一个人参加活动.
本人在08年5月购买了一套房产,09年5月底收到收楼通知,但发现房屋有部分地方需要开发商整改,经过几次整改,本人在8月中旬验收签收了<交楼书>,并拿到钥匙.但物业管理处称物业管理费要从6月21日开始计费.(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为09年5月31日.同时规定应在收到收楼通知之日起20日内,会同开发商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请问物业管理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物业公司每次提前收费是否合理,而且一次性收取一年的物业费? 例如:今年(2010年)1月6日,收取2010年1月6日--2011年1月6日的物业管理费是否合理?我现在是否可以拒交?可不可以等到明年再交?也就是说应该是物业先服务还是我们先交钱? 另外,是不是必须按年收取,能不能按月收取物业
这里是新景家园,旧区地下更换了新的物业公司。因为新旧物业公司没有交接好,所以新物业要求我们业主重新缴纳管理费。并且说负责将以前的费用要回后再退给业主。这样的话等于我们业主要交2份停车管理费。以前费用索还的事也遥遥无期。我们如果不同意新交物业费那么就不要我们停车。请问这中要求合理吗?在这种情况下,业主
您好!我是福田区一家午托班经验者,开办地点在福田区石厦北恒冠豪园内,之前开设午托班,房东已经允许我们在他的房子里开办午托班,但后然不知道为什么物业管理处主任三番四次找到我们,以不得开设商业用途为由索要好处费,通过市场监督局和物业的沟通,(因为我们午托班是在市场监督局做过消防和食品监督备案的属于通过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