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非法居留案件我已经报案了,警方也录了我的口供,但警方还没出动调查此事,我也不想再调查了,我可以撤案吗?
刑事司法实务中,常常发生检察院在一审判决宣告前,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回案件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是因为,检察院的某些行为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为了避免受到追究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这种行为往往会使案件悬而不决,进而加大对被告人权益的侵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请问律师:刑事案件尚未在公安机关立案,当事人可以请求撤诉吗?可以的话,以什么理由撤诉呢?谢谢! 关于民事部分双方已经达成协商,被害人不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不给撤诉,理由是刑事案件不能撤诉,请问公安机关的理由是对的吗?此案还没立案
你好,我的一位朋友工伤,已经做工伤认定。但是用人单位就是不给朋友做工伤级别鉴定(估计十级),而朋友自己申请工伤鉴定必须要有病历原件。在工伤出院时,用人单位说拿病历和出院小结去缴费,但是至单位未归还,我已经拿到足够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把病历(电话录音)拿去了,报110经派出所以处理,单位虽然承认拿走了病历
朋友冒充经理签字报销金额26万,公司查出后已认罪并还清,但公司已报案,至今还未立案,如果能和公司协商成功,是否可以撤销报案?如果不能撤销,是否能能算自守,积极还款是否可以得到从轻处罚,是否有机会判三年以下缓刑?
您好,我同学被人强奸未遂,当日报案。但后来当事人表现出悔过,目前尚未收到 立案通知,请问现在对于这类刑事案件可以申请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报案吗?谢谢
先报了治安案件,处理完后,同一件事能否再报刑事案件,警方拒绝立案怎办
受害方被人抢去500块,动手过程中把手指骨折,鉴定为轻微伤甲级,派出所偏袒对方,以两方认识为由,当成治安案件处理,结果为对方只是罚款500告结,受害方不服,以抢夺受伤较重为由告对方抢劫,刑侦队不受理,理由是同一件事不能够两方处理,疑问:一个是以受伤害报治安处理,一个是以被抢劫告刑事案。两者算同一件事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