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8年1月5号在苏州发生交通事故,是农村户口,在苏州2年多了有暂住证,在赔偿伤残费是不是可以作为城镇户口
我家人骑电动车在晚上下班路上把一个在路上玩耍的小孩吓到在地上,头部蹭了点皮。当时家人及时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到医院检查结果没有其它内外伤,孩子在医院住了二十几天。第三天时小孩已经自己在医院玩了,出院后其家长向我家人要四千多元钱,他家一共花了六千元钱。这合适吗?
7月11日老婆沿公路右侧步行,被一14岁骑摩托车男孩从背后撞倒,造成左脚趾骨骨折做手术打了3根钢针,看孩子太小没有报警。肇事方已找到。医疗陪护都是我自己一个人的。现在想咨询一下赔偿、后期的治疗、伤残问题?现在我该怎么办? 盼速回信!谢谢!
我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逆向行驶的摩托三路车相撞,对方轻伤,住院十天花费7000元,但对方出院没有做出院手续,拖到现在大约40天,起诉要我索赔25000元,在交警队他伪造事实经过说自己在路边停车没有行使,我们言辞不一致,交警队没有给我们做交通事故鉴定,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面对呢?
我老婆载着女儿正常行驶骑摩托车在公路,遇见一位老人穿横道躲闪不及将老人撞伤老人一根肋骨,骨折,其他并无大碍,老婆和女儿轻微擦伤,走法律程序怎样赔偿?
律师你好:交通事故刑事拘留后,负事故主要责任,现对方死亡,我们已赔对方2.3万元,现在无能力支付,与对方达不成赔偿协议,请问现在能否提保候审
A在一天晚上把车上装有楼板的拖拉机停在路右边(无停车标志),拖拉机没有尾灯,无牌无照,因朋友C打电话就去吃饭了,回来后看见一骑摩托车的人B倒在拖拉机车后,已经死亡,A和其朋友C害怕,急忙开车走了。事过两天之后,A听说B是因为喝酒撞死的,就装作不知道,不了了之。(A是被D和E两家楼板厂雇佣的) 请问:这种情况下
本人骑电瓶车按右侧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使,轿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停车吃饭(隔着绿化带就是饭店,饭店门口可以停车)。机动车驾驶员开车门时没有注意,致使本人撞上车门,撞断一颗门牙,撞缺一颗门牙一角。上下嘴唇开裂流血,牙颌面受伤肿胀。腿上擦伤,手臂酸胀。已打电话给110,并判定事故全责为机动车主。目前临时修复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