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上写明,若违约,乙方将定金作为违约金交予甲方,现甲方要求多一个月租金,是否合法?
具体内容如下:若乙方在未支付全额租金之前违约,乙方只需将押金作为违约金交予甲方,2)若乙方支付全额租金之后违约,甲方无需返还租金,只需退还定金。现在的问题是,我在未支付全额租金之前违约,甲方要求我缴纳押金以及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我是否可以不予理睬,且受法律保护?
我现在正租着房东的地下室,她的一楼租给另一家,那一家要在2012年到期。 现在我和房东协商如下,楼上到期后,房东将楼上也租给我,而且出租年限和价格都已经谈妥, 我们达成的书面合同时候未来是否有效?
我们的合同当时只是签字双方认同,但是并没有双方的手印盖章,关键是这个房子是房东转租给我们的,房子的所有权不是她本人,她也是在别人手上租的房子然后转租给我们,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与我的房东之间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我们开了一家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已有一份<汽车租赁合同书>,现在客人要和我公司长期租赁小轿车一部,他要求和我们签订长期合同,可不知道怎么写合同,求救帮助!如果和客人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书,可以吗,是属于长期合同吗?
签订的施工合同,该工程为18层商住楼,按照定额及信息指导价下浮10%,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合同更改,标准层较少两层。这样的情况,请问是否有索赔的依据?谢谢
1,商场职工都不清楚.不知道的商场租赁合同 有效吗? 2 作为集体企业的职工是不是该企业的主人?主人不知道的合同合法吗?有效吗? 3,作为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随便任命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吗?作为不到200人的企业,法人代表上任以后没有和所有职工见面,并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其具有代表资格吗? 4, 法人代表因合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