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十堰房县的,2010年我们这里修谷竹高速,大量的征用土地和山林,政府明明有赔付标准,可县·乡·村层层剥,等真正到了农民手中只有各个部门剥剩的一部分【如山林文件赔付标准12960亩,可农民只拿到1320亩】
老师您好,我们有一块修高速公路时征用过的土地。现在闲置又没有还耕,请问这样的土地如何议价,这样的土地能修建厂房吗?合同怎样写。
我是一名海军,四级士官,十五年兵,现在我老家的土地和房屋马上就要被征用,对于土地征用赔偿问题上,征用单位明确答复只对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进行赔偿,像我这样的没有任何赔偿。可我非常疑惑,因为虽然我当了十五年兵,但是由于当时户籍管理上的差错,我的户口一直在原籍,从来就没有迁出来过,包括我的第二代身份证都还是
地于2010年夏征用要盖别墅,至今未动工,我作为原承包人今年可否收回耕种?政策是否有这一条支持? 另一问题,恳得祥解:我家耕种一荒地6.7亩有21年,育有果树并种植玉米,如被征用是否可得赔偿?又是按什么标准来赔偿?
政府征用土地后超过6年一直未开发,该幅土地农民耕种后政府还可以收回吗?
我村被拆迁征用后,由于政府征用的土地太多,建了厂房后就有好多土地闲置,一直大概有6年之多,期间有本村农民为了不让土地闲置,就在原来的地块上继续耕种到现在,如今政府提出要收回土地由政府耕种,请问一下律师,政府有权收回吗? 土地的性质是以出租的形式存在的。
同一块土地是否可以二次或以上征用及其补偿(补偿款是否有发放期限)
我现有的鱼业用地是经过一次征收的部份土地,去年11月开始了2次征收,也进行了补偿统计。但是,由于对补偿费用出现争议,工程方一度停工。直到今年3月份,工程方实行强制施工并且不再给予任何补偿.请问我是否还能要回补偿款.
大家好,我在这里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爷爷奶奶在2004年的时候因为年纪大了没有了劳动力,就把自己所有的土地退还给队里,这些土地又被队里分给了本村的人了,2006年的时候国家开始免收农业税,少交了两年,最近几年里村里的地被开发商所征用,村名们都得到了补偿金,而我爷爷奶奶都七八十岁的人了,却没有得到这份补偿,更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