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铁通通信单位工作。4月20号下午我们经理叫我们,说有一些卖卡的人在铁通电话上做业务骗用户,就叫我们去了。我们去了跟他们交涉,在交涉的过程中发生冲突,打起来了我受伤了,后来我住了院,住了一段时间,出了院。我们经理回去跟公司交涉这事,公司不管,后来我请了一个律师他说保证赢。我相信了他,就跟公司打官司,后来法院宣判;判的连律师的都不够。起诉费我出,鉴定费也是我出,就给我赔了一个医疗费。
我的土地合同还在手上,土地却被别人卖了,不知道土地款哪里去了。 恳请有经验的律师帮我打官司!!! 寻真------TE:13682541933, E-MAIL: wya3366@163.com
被害都与对方发生纠纷,双方互相打架,致使被害方受伤抢救无效死亡,现在案子在公安局,说是等法医看检验报告,还说这几天比较忙,等忙完后给我们说案情,总感觉是公安部门在脱延时间,请问现在可以请律师介入吗,有没有实质性效果?? 这类案件公安局有没有可能收受对方的好处,然后给被害者家属说是案件取证困难或者侦查
修路占用农民的土地应该怎样赔偿,占用的树该如何赔偿,什么树多大的怎样赔偿
修路占用农民的土地应该怎样赔偿,占用的树该如何赔偿,什么树多大的怎样赔偿
我现在有一场官司需要打。但担心律师被对方收买或者在打官司时对自己(我方)不利。 请问律师界有没有相关的规定给予约束? 假如说被对方收买或对我方不利,请问怎么预防!如果法官已经定案,可以因为律师被对方收买或律师主观对自己不利去申请法官的结果无效吗? 相关内容,我也表述不清楚,就是担心律师不能
我是黄山休宁一心村的,由于有药博园在我村建设,对我村第一村民组实施拆迁,我家的房屋在下通知前就已经在拆旧厨房建新厨房,而开发商制定了从5月13日以后的建筑都属于违法建筑(定在5月13日说是政府正式入户定的时间,药博园到现在还没有审批下来),我家是违法建筑。像这样由开发商自行制定的标准有没有法律可依。补助标
收到一封题目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函”,内容主要是催缴物业费。律师函仅有签字,没有事务所盖章。 且物业不作为,如:1、楼上周末和节假日不分时间装修,告知物业协调,基本上不出面协调,偶尔几次协调的结果是,楼上装修的工人不听从,他们没有办法;2、楼上装修卫生间,闭水试验后,要求楼下业主自行检查有无漏水,因
男女双方在北京工作10年左右,现在离婚,男方女方户口均为外地。男方2010年6。4号在自己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做为被告女方,不想回老家打官司。 所掌握的暂住证只有男方08年3月到09年3月、09年10月到10年10月的暂住证2张,这样的暂住证时间上不延续可以驳回当地法院的传票吗,把官司申请到北京来打么?或者还有其他什么办法驳
我总是觉得有事不敢去找公安局、法院、律师,因为在我的思想里面总是觉得要用很多很多的钱,而且问题也不一定能为我解决,心里很是苦闷。不知道有谁能为我解开我的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