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持有一份97年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注:并非房屋使用权证),此证为城建局颁发盖有人民政府的章,房屋界定为私产,共有人标有4口人。通过我咨询,此单元房的背景为所在单位组织盖起的,但其土地使用权及其转让权都已经买断,并非国家划拨的土地。现在我母亲想出售这套房子,房屋交易中心以共有人为4口人为由让我母亲去公证处办理公证,而公证处拒绝开证明,以我母亲所持有房子为集资房为由,其要求我母亲必须去县里城建局开有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证明材料,我想问,公证处是否有权利剥夺我母亲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硬性将母亲所持房屋界定为经济适用房?本属于私产的房子,有哪些法律条款规定其突然变为经济适用房?摆脱律师大人帮帮我,万分感谢。
我打算买一套住房,但对方的房屋所有权证证暂时没下来,我想先签一份买房协议,到公证处公证一下,不知这样
,不知这样做能否受到法律保护,还想知道一下收费标准是多少?
我父、母均去世,现有父亲房产一处,弟媳想过户给弟弟(有精神残疾),我和姐姐均写了放弃继承申请,但怕弟媳私自办理过户后,把房子变卖。想咨询一下是否办理过户时,所有继承人必须全部到场公证后,才可生效?
夫妻双方离婚如果一方自愿放弃房屋共有权经过公证房管处是否认可
房子是单位集资房,房款是我全额缴的,离婚时因不知道房产证是否已办下来,所以在协议上注明双方无共同财产、并且当时也给予对方了补偿但没写进协议,但现在我才把银行贷款赔完拿到房产证,但到房管处办理更名时不予办理,请问现在如果对方自愿放弃共有权经过公证房管处是否认可?如果认可是否认定为赠与
爸爸单位分的 经济适用房他没钱买叫我们买的,爸爸怎么写协议,需要去 公证处公证吗?
爸爸单位分的 经济适用房他没有 钱买,叫 其他姊妹买他们 也不买,爸爸就叫我们出钱买的,为了以后其他姊妹不争,爸爸要怎么写协议以后产权才 属于我们所有。
公公今年80岁了,十几年前婆婆去世,他再婚,婚后经济各自独立。公公现在用原房屋的产权调经济适用房,由我们子女出资。老太太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那么这样是否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她说只要求住到老,而不要房产,可以立字据。但我们不放心,如果她日后变卦要房产或立遗嘱把房产留给她的子女,有没有这种可能?我
我在外地买了一套房,首付和至今的按揭款均由我一个人支付,而购房发票和房产证上的名字都是女友一人名字,现在想做婚前房产公证,该如何办理?是否需要到房屋所在地办理?
我买了一处门市楼,因为过户手续费太高,想通过公证处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后打官司,法律支持哪一方。 如果不公证,法律是否保护买方。房屋买卖协议和合同哪个具有法律效力?是写合同好还是协议好?
因儿媳妇经常痛骂老人,影响老人生活所以老人想要回房屋重新分配并不再分给其儿子房屋可以吗?只是当时分完家后已经把房屋过户儿子办理好房产证了。这样父母是否有权要回分家时分给儿子的所有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