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个月前花了几万转让了一个商铺,现在房东不让转让,说是要转让就收回铺子,请问我该怎么办?转让给我的人也是一个商家,我是否可以向他提起法律上诉,因为我感觉那时一种欺骗行为.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头,我转到一个铺面,付了转让费,然后转让给我的那人带我去找房东(铺面是正规单位的公有财产)更改了合同,我做了3个月后,我又把那铺面转给了别人,也是去找房东更改了合同,现在年底了,那房东决定不把那铺面租给我后面转给的那人,但是那人去找房东索赔转让费,房东打电话给我,叫我赔,还说他不找
我朋友她开了个服装店,现在生意不怎么好,想把店给转让出去,但是证件不齐全,她的父母都离婚了,她的爸爸给她开了间服装店,手续都是她爸爸办理的,现在她的爸爸都不知道去哪里了,想找也找不到了,打手机都是空号。联系不上她爸爸,有什么办法可以把店转让出去。
案情:08年4月29日,我将一经营中的餐饮店经营权转让给董某。收取了五万元转让费,并写了收据。铺面的所有人是广西某高校,但是铺面是第三人黄某跟学校签定合同租下来后转租给我的。学校于08年10月23日下发通知要收回铺面整改。现董某告我欺骗他的转让费,第三人黄某负连带责任,要我归还他五万元转让费。转让当时,我只写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
09年6月,陈将一间门市一以3万8转租给我做餐饮,并且经过了房东的同意,当时就和房东签了一份租凭合同,租凭期限是三年,并且三年内我可以转让此门市。可是在2010年3月5 日,房东突然说要把房子卖掉!那我3万8不是泡汤了 吗?
别人把店面包括她的品牌一起转让给了我,而且合同上写明我以后要转让给别人的话,必须经过她书面同意才行,现在她在国外,我联系不上她,她同事帮我联系上她了(她同事不给我她的电话),但她说她知道了,她自己来处理,但一直没有给我电话,我觉得可能是我拖了几次房租,她一直很生气,所以故意卡我的,我现在急着转让出去
我租的房子还有四年的使用权,现在想转让店面所有东西并含四年房租,但我租房合同上明确有不允许转租一项,请问我现在想转让可以吗?我并不是要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