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三以个人住房为名 在我镇上建有三栋房屋.每栋六层 面积高达八千多平方米 其实自己住房仅一套 其余的都用来出售 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我(房东、农民)2008年与持有助理工程师(专业工民建)资质3级在某建筑公司就业的个人(承包人)签建房合同、承包人包工包料给我(农民)建4层楼房。2009年3月发生事故造成1死2伤,后1伤者连我(房东)与承包人一同告了。1审2审法院以我选任没有资质的承包人过失,判由承包人70%与我30%共同赔偿,互负连带责任。只字未提助
我(房东、农民)2008年与持有助理工程师(专业工民建)资质3级在某建筑公司就业的个人(承包人)签建房合同、承包人包工包料给我(农民)建4层楼房。2009年3月发生事故造成1死2伤,后1伤者连我(房东)与承包人一同告了。1审2审法院以我选任没有资质的承包人过失,判由承包人70%与我30%共同赔偿,互负连带责任。只字未提助
申请人96年审报《城乡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表》至乡,该乡土管所(注:该县土管局派出机构)、乡政府均已盖章,但审批至规划部门,恰逢该县城区规划调整,不能完成之后的审批手续。之后十多年,城区改造工作没有涉及到上述用地,期间,申请人在上述土地上建房使用至今。问题: 1、该宗建房用地是否可以认定为申请人使用; 2、
申请人96年审报《城乡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表》至乡,该乡土管所(注:该县土管局派出机构)、乡政府均已盖章,但审批至规划部门,恰逢该县城区规划调整,不能完成之后的审批手续。之后十多年,城区改造工作没有涉及到上述用地,期间,申请人在上述土地上建房使用至今。问题: 1、该宗建房用地是否可以认定为申请人使用; 2、
我是四川省万源市石塘乡的农民,今天我的一个亲戚,男,37岁,在高速公路搅拌站下水泥时,水泥车挂到围墙将他砸死,他上有年过6旬的双亲,中有妻子,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请问按照现在的政策,赔付标准是多少?
我是四川省万源市石塘乡的农民,今天我的一个亲戚,男,37岁,在高速公路搅拌站下水泥时,水泥车挂到围墙将他砸死,他上有年过6旬的双亲,中有妻子,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请问按照现在的政策,赔付标准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