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私房动迁,当初是以爷爷、奶奶、孙女三人作为安置人口分得一套拆迁房,但房产证只写了爷爷一个人的名字。爷爷有一儿一女,儿子先去世,后来爷爷也去世后,奶奶提出房产分割,我想知道这套房产是按法定继承顺序:奶奶先分得1/2,剩余的再分成3份,孙女获得1/6.还是按照当初的安置人口表,爷爷奶奶孙女各得1/3,然后将爷爷的那份作为遗产进行法定继承分割,是哪种方式呢?
家父是军队里一老干部,现已去世多年。母亲是该部队里的一名职工,也已退休多年,今年77岁。我家姊妹四人,哥哥老大,中间两个姐姐,我排行老四。哥哥姐姐们都有自己的住房独立居住,我一直和母亲同住在部队的公房里(几年前我单位也给我分有一间15平米的单间)。 依据中央军委97号文件精神,老干部的遗孀有资格参加军内的
父母的房子就快拆迁了,婚后我们夫妻一直都跟我父母住在一起,我和孩子的户口都在我父母那里,如何避免父母百年之后的房子成为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我不想以后万一老公变心还钻空子瓜分走我父母的房子,拆迁分房后的房产证户口本该如何登记?要如何操作? 老公的户口如果迁进我父母的户口本到时是不是他就有份额啦
04年的拆迁房,当时是按人口面积安置的,当时我就以结婚,我和女儿都有相应的拆迁面积在内,老公没有,现房产证登记是父母名字,想问下我在拆迁后购置了自己名下的房产,就没有了此拆迁房相应的权力了吗?最起码的居住权有吗?如果要分割的话可以提出要回自己所占的面积比例吗?
父母已经死亡多年,老房基地没有翻盖过,现在已经拆迁两年了,拆迁后应该如何分割遗产?
房屋继承 家里姐妹共6人,其中1姐妹已经死亡,父母相继在1995年和2000年死亡。 父母的老宅基地八几年的老宅基地是父亲的名字,上面只有注明是3口人没有写明都有谁,直到前两年拆迁也没有翻盖过的三间房。现在拆迁款和其他回迁房产被两个姐妹签字确认了拆迁协议。 父母遗留的房屋,没有签署任何协议,更没有公证过,且
老人一共四个子女,两男两女,老人过世快两年了,在老人临终的几年是两个女儿照顾的,她们说儿子们都有工作,她们都退休了,所以她们自愿照顾老人,老人是有工资的完全可以自给自足,现在大女儿一直以没有住处为由(他们的房子卖了)霸占着老人的房子不肯搬出去,又不肯对其他几个子女进行合理的补偿,多次协商,她决定拿出
父亲有一套公租房,后由儿子租住,但租房合同还是父亲的,后来公租房拆迁,拆迁协议是与儿子签订的,当时拆迁是按户口分房,所拆房屋只有儿子的户口,所以只给儿子分了房,请问拆迁分的房屋与其他子女有关系吗?
老爸为了赡养老人用自己及奶奶可使用的建筑面积盖的小楼。当时没有房产证,都是村委会出具的类似集体房产证之类的文献,上边写的是老爸和奶奶的名字。奶奶爷爷去世差不多整20年了,由于城市规划拆迁。老爸的几个姐妹突然提出分遗产。 另:奶奶去世已经有整20年了,奶奶去世时小楼有200多平且有个院子。奶奶去世后最近的
婚前男方全款买房,房产证也是男方的名字。结婚3年后房屋拆迁,回迁一套房屋居住及拆迁款,婚后第五年离婚,回迁房无房产证。问现所住回迁房屋及存款如何分割?
在拆迁之前购买拆迁房,有怎样的风险如何规避,房产证好办理吗?
我工作的地方马上开始拆迁,我是外地户口,想从这边拆迁户手中购买一套拆迁房,不知道存在怎样的风险,应该如何规避这些风险,房产证好办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