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男方办理信用卡一张,其中透支5000多元,刷卡记录显示为加油站加油,但实际为刷卡套现用于赌博(其本人承认,但我没有相关证据。现双方已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无共同债务,若有在谁名下由谁承担。 请问此欠款属共同债务吗?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约定还有法律效力吗?我有没有连带偿还义务?
事情起是这样的:本人有欠信用卡的款项8万多元,妻子她有也欠信用卡3万多元,信用卡里面的钱除了有用于一些日常开支之外,大部分都是本人套出来用于其他经济业务的,我老婆的卡里面的钱绝大部分是被我套出来后我搞其他业务用掉的,只有一些几百元的小额的商场消费的才是我老婆自己消费的,而我老婆对于我从事的业务并不了解
事情起是这样的:本人有欠信用卡的款项8万多元,妻子她有也欠信用卡3万多元,信用卡里面的钱除了有用于一些日常开支之外,大部分都是本人套出来用于其他经济业务的,我老婆的卡里面的钱绝大部分是被我套出来后我搞其他业务用掉的,只有一些几百元的小额的商场消费的才是我老婆自己消费的,而我老婆对于我从事的业务并不了解
婚后一方申请了信用卡,后来持卡人在离婚前自杀死亡,另一方有没有偿还义务?
婚后一方申请了信用卡,后来持卡人在离婚前自杀死亡,另一方有没有偿还义务?
离婚前丈夫自己做生意欠的债务,因丈夫有外遇,离婚时双方也协议由男方自己偿还,而现男方没有能力还债。请问现在离婚后的女方是否有义务偿还这些债务?
结婚期间男方办信用卡欠债不还女方起诉离婚是否会判承担偿还责任
您好,我想询问离婚事宜的。我是大专毕业,他是初中毕业,两人是通过网上认识,45天闪婚,婚前他利用热恋关系跟我借钱,有4千块钱,无立据无偿还。婚前婚后无立财产协议,无离婚协议,婚后并无同居,他在广州番禺开店,我在广州天河区上班,每周一天见面,而且都是我过去他那边,他只来过几次。婚后三个月我怀孕,但因同房
丈夫因病突然去世,现在才发现信用卡欠款,这种情况妻子是否需要偿还,可作离婚处理吗
丈夫因病突然去世,现在才发现信用卡欠款,这种情况妻子是否需要偿还,可作离婚处理不偿还吗?
我前夫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过一张信用卡,现有5000元透支款未还,他有这张卡我知道,但透支我不知道,是后来银行打电话催收的时候我知道的,我问他怎么花的,他要么说会还但卡丢了,或者什么理由的总是敷衍我,后来无意中在银行的对帐单中我发现有两次是在加油站刷卡,每次2000,一共4000,我问他怎么刷这么多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