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的时候,是一个在乡政府的同学帮我拿了两本结婚证书我们一填了事,具体地说,就是没有履行登记手续。现在我们想要离婚,可是结婚证书丢了一本,到哪里去补办或者是开局婚姻状况证明? 我们的结婚证书上面有当地县政府婚姻办的印章,具体的乡镇没有。另外我们现在的工作地点有变更,不在原来的省份。
我们刚结婚40天,蜜月期间他使用家庭暴力打了我3次,跟他实在是过不下去了,我在娘家都呆了2个多月了,我想尽快的把事办了?好象他们家还不愿意,还闹,,,可是没领结婚证我该如何跟他离婚?我的嫁妆还能拿回来吗 可是他们家闹的不行,我该怎么办?有时候真想装作不认识他们,这样他们起诉了,有没有什么后果?
我不喜欢上网的,但我们却是在网上认识的,那是07年冬天,我是一名在校大一学生,他称自己为自由职业者(后来才知道他是卖二手机动车的)。我从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打算上学时谈,但是他给我的印象都非常特别,很像我理想中的爱人。所以不知不觉中我对他有了很深的感情。因为家人不希望我上学时谈对象,所以我没有告诉家人我
09年5月两个人结婚,但是10年男方出现第三者被女方发现,女方想要上法院起诉离婚要求惩治男方,请问男方会受到什么法律制裁
我姐跟我“姐夫”在一起生活6年,现有一子快6岁了,由于我姐不是本地人,身份证一直在老家,所以结婚证拖到至今未办,他们在一起后开始创业,现有房子是我姐夫的名字,并一起经营一家食品店,请问现在想离婚,我姐可以算合法妻子取得相应财产吗?如果可以,那可以拿些什么?
我总共给女方58000元,三金她没要是我给的,怀孕俩月的孩子不知道啥原因回到娘家说孩子掉了 ,说在老家养病不回家。接两次也不回来,还不说不给过日子就是这俩字“养病”。这种情况我上诉了,三金和彩礼能要回多少呀?清理律师帮个忙?谢谢
我和前妻在离婚前曾签订,约定各人名下财产归各人所有,但是如果我自行购买住房同意其在里面居住。签订协议后,我以自己名义购买了住房。现在双方判决离婚,但是法院未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妻以该房屋为共同财产以及拥有居住权为由,屡屡过来闹事。 因为该房为我按揭贷款买的,而且现在尚未有房产证。如果我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