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九月办理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每隔一段时间,工商的办事员就会来登记检查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我多次询问什么时候验照,办事员说满一年验一次。七月初,他们问我验照了吗?我说没有。他们说该验了。我7月12号星期一就拿着本去验,到了工商局,他们先扣了本子,才告诉我过了俩月多了,罚款1000元。当时我没带钱,现在本子还在扣押中。
我去年的营业执照到期后,我按规定到本地工商所办理了换证手续,就差最后出工本了,但是排队等着出证的人太多,我等不急就走了,拖到今年也忘了领证了,工商人员今年也从来没来催缴过工商费.可是今天,也就是9月19日上午,突然来了工商人员,说我的执照过期了,他们要求我到工商所交5000元罚款,并办理补证手续,这
我们是7月份接的美容店,以前的老板把营业执照带走了,找不到了,9月份去工商局变更(我们现在没有营业执照,想把名字该成我们自己的),工商局说要缴纳5000元罚款,在予于办理新的营业执照,工商局这样说合理么,罚款5000元有依据么,合理么?
我的营业执照29年8月到期。2010年1月5日我去换证,工商局要罚款才给换证,请问,法律有依据吗?
你好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06年3月办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到10年3月9日,我在07年换了地址变更了营来执照,一直到08年7月11日拿到了执照,因为不懂08年09年今年未年检,现在过期了,工商所说要罚很多钱听说得四五千,我想问一下我们要交多少罚款,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