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我的亲人被入室抢劫害死,当时罪犯差3个月未到18周岁,因此被判无期,现在听说以精神病为由被保外,我应该怎样替亲人讨回公道,对于罪犯的父母我是否有追究他们刑事附带民事的权利,他们又应该对我亲人的死承担一些什么责任,事隔10年是否还可以提起诉讼。
警局说这个行为是个人行为,不能国家赔偿,可是杀人的工具是枪,是国家发的,难道国家在这方面没有责任吗?
我弟弟于09.07.19日晚上和乘坐朋友的车一起玩,因朋友酒后开车,又不听劝阻下开车速度过快,导致车撞上公路旁的绿化带而翻滚起来。我弟弟就当场死亡,而现在是我们应该怎么样去做? 又从赔偿方面看应该会怎么样的结果?谢谢!
这五个人在歌厅抢劫杀人用衣服蒙住死者头部一起用尖刀捅了41刀直至死者死亡,一号嫌疑人第一个捅31刀其余四人捅了十刀二号嫌疑人在死者没气后又上前补一刀。在歌厅一共抢走四十元钱,就把一个无辜的生命和一个幸福的家庭给毁灭了现在咨询一下应该怎么办才合理还死者一个公道 一号被告人死刑二号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三号
你好,事情是起因是由于对方先跑到我家门口骂人,我弟弟出来制止,言语不合对方先冲过来咬住我弟弟的手不放,我弟弟在情急之下推了她一下.结果她装晕倒在地上,打了110.又打了120 现在又到派出所去告我弟,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自己在使用自己身份证住酒店时,因为杀人犯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自己的一样,被警察抓了,这起杀人案件是在1999年发生的,那是自己才13岁,而且这个案件是在外地发生的。虽然现在没事了,可是,杀人犯身份证号、姓名竟然一模一样。对我以后还是会有影响吧。我是不是需要开什么证明,洗脱嫌疑,而且身份证号以后我怎么用啊?能
今年的6月24号晚上,我老公出去以后几天都没回来,打他手机也关机了,家里人很担心,就到派出所报案,谁知道警方跟我们说这人24号那天就被我们抓了,是持刀入室抢劫,现在被转送到了看守所。如今案件正在调查中,警方就是怀疑他涉嫌入室抢劫,如果调查结果没事3个月后放他出来,但如果调查结果是他真的实行入室抢劫,就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