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多月前,给朋友找份工作,朋友高兴请客吃饭,双方都喝了点酒,在吃饭过程中发生争吵,一气之下我从饭店出来走着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这个朋友酒后驾车追上我,对我不太冷静,我俩发生身体接触,结果这个朋友把我的右小腿踢成骨折,当天晚上我报了警,警察来了以后他不承认了,他和警察说是我自己摔的,结果警察当天晚上
他被十几个人打了送去派出所 后面和解了 然后那些人又叫他喊人 他只打了一个电话 那人叫来四个 给对方的肺杀穿了 住了不到一个月的院救出来了 十一月份的事了 可是前两天派出所的又把男朋友他们抓进看守所了 找对方和解 对方要求赔偿十三万 男友家庭比较困难 他叫来的朋友家属也不愿意赔偿那么多钱 全部都推到男友妈妈的身
甲到乙单位们口滋事打架,致使乙受轻伤伤,在打了一阵后,甲还要继续打,乙把甲踢开,甲没事,事件交予派出所,最后应该怎么解决,谁的责任
打架造成对方轻伤,已经立刑事案件,派出所说根据2013新刑法,必须提交检察院是吗?
我和邻居因纠纷,对方带几个人到我单位门口打我,我还手造成对方一人轻伤(法医鉴定),已经立刑事案件,派出所说根据2013新刑法,不能撤案,必须提交检察院是吗?到检察院后能根据规定做不起诉处理吗?
我前两年因为打架被抓,关了7个月后因为种种原因被无罪释放,但是最近又跟别人打架,不过我是从犯,那个人轻伤已经出院,我这属于累犯吗?主犯已经被抓了,我想投案自首,会减刑吗?要判多久?
我们在饭店吃饭快吃好时,饭店老板儿子让我们可以走了还让我们可以马上滚(那时是晚上九点四十五分)。我们发生口头冲突但没打架,我们十点买完单走出饭店大门被饭店老板儿子叫来的人看到就打。我们其中一女董事被打成严重脑震荡,后来我们反应过来就还手将老板儿子叫来的一个人打成轻伤。请问我们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量
因房产过户问题产生纠纷,对方上门就是拳头打架,打伤了我爸爸的头部,我脸上也有轻伤,我想问下这样对方构成犯罪的吗?该怎样判断的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