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借款给一个朋友,去年中出逃。现对方当地还有房产一套,但已有另外的借款人起诉并昨天开庭。请问接下来我再起诉还来的及对这套房产的分割吗?因对方妻子还在当地,并且是公务员,但已提交起诉离婚,还没开庭,如果起诉的话是否能起诉其两夫妻?因为当时的借款也是有部分用于家庭开销及这套房产的还贷之用。因为当时的借
2008年六月,本人借于同村60000元,归还期6个月,利息1分2.至2009年元月一日,借款人只归还10000元。其后利息增涨为2分,归还期6个月。此后借款人再未归还,只是更改借据,至2011年元月1日,借据数额已达111000元,归还期2011年6月1日。此后至今借款人再未归还借款和更改借据。此种情况下,我应如何通过法律程序追讨?
我于2007年借给朋友30万元,她于2010年12月又重新给我打了借条,并写明于2011年3月21日、2011年6月21日、2011年12月21日,分三次还清借款,但这几年一直没有她的消息,我应该怎么办? 我的有效期是多久?我应向我的户籍所在地法院申请还是她的?
我想问一下借出20万元。。。10个月利息是两万。。也就是过10个月之后回来22万。 一个月的利率是多少呢??最好是麻烦您给我写一份这样的借条范文可以么?万分感谢!!!
您好,我想咨询下房地产开发商如果是以商品房网签形式作为担保来进行民间借贷,请问有风险吗?
您好,我想咨询下房地产开发商如果是以商品房网签形式作为担保来进行民间借贷,请问有风险吗?如何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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