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山东省邹城市农村的,现在家里那边要建设岚山—临沂—枣庄—菏泽高速公路.村里说土地的赔偿是每亩1000元.我想这个价格有点不合理的.同时也想了解对于征用农民耕地的时候,国家规定的赔偿有哪些组成部分,以及相关标准. 还有农民在被征用土地的时候应该了解哪些国家的政策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合理的话,我们应该通
2008年政府修路占用本村耕地。补偿标准是每亩地两万人民币,2009年在同一块地上继续扩占而补偿标准是每亩地十万元人民币,请问一年之内补偿标准差幅之大是否合法,中间是否会有不正当操作的可能,如果2008年获补偿的农户不满此情况,是否可以按2009年的补偿标准得到追补的补偿金,如果可以的话,最好通过什么样渠道。谢谢
河东新城开发占用农民耕地补偿多少?听说国家新下来文件说是占用耕地是一个人18万,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具体是多少?最好是告诉我一下国家的补偿条例,我想看一下.
我家大概3亩耕地被开发商占用,补偿条件是8000元/亩,我家不想要补偿的钱,要求补偿一间宅基地,这要求合理吗?什么条件才能要求补偿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