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地理位置处于城区中心地段因单位规划要拆迁,但给的补偿太低没有谈成,但是有私人愿意用一套新楼房于本人交换,于是我与别人私下签订了一份房屋出售合同,签订时除甲乙双方签字外,还有第三方担保人签字,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请问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如果公证了,是不是将来对方万一不履行协议可立马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如果是在婚姻机关办理,未公证过,还具有法律效力吗?对方不履行还要到法院去控诉,耗时耗力呢? 另外,是不是到当地的婚姻机关申请协议离婚时,还要出具单位证明和居委会证明俩样?一定要吗?我不想让周围的人知道,离婚再怎么说也是不好的
双方协商互换商品房。一方是公积金贷款(西环房),一方是一次性付清房款(柳邕房)。但双方暂时不过户,换得西环房的当事人希望继续以原房主的名义(用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偿还剩余贷款。等将来还清贷款后,双方再过户。
我今年买了我姐的一处楼房,名字是我姐夫的名,现在不能过户,只能公证此房卖给我,是否有法律效力 如不能公证,需要怎样才能证明此房归我所有
经过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可否直接向当地法院申请执行,查封或拍卖债务人名下的动产或不动产
经过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可否直接向当地法院申请执行,查封或拍卖债务人名下的动产或不动产???
我买了一处门市楼,因为过户手续费太高,想通过公证处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后打官司,法律支持哪一方。 如果不公证,法律是否保护买方。房屋买卖协议和合同哪个具有法律效力?是写合同好还是协议好?
由于我家房产是有上一代留下的,房产证也是写着爷爷的名字,奶奶还在世,土地所有权是写着集体的,由于房产是新旧结合的楼,现在想拆旧建新,但是由于有纷争,所以今年就上法庭去打官司,将爷爷和奶奶所属的份额分开,我想请问假如判决结果出来了,分给奶奶的那份,可以由奶奶决定给谁吗?由于这个土地使用证的特殊性质,去
各位律师好。我和朋友上个月签了一份协议,一个月后我们一致同意废除,并撕毁了所有的两份原件。后来朋友突然提出这份协议依然有效,并拿出一份协议的复印件,并且说已经经过法院公证,具有同原件一样的效力。请问,我们已经撕毁了原件,这份他声称公证过的复印件具有原件效力么?我可以以原件已经销毁,协议解除为理由不认
几个月前,我买了一套房子,付清了全款,拿到了房屋,但没有办理过户,现在因拆迁被政府冻结无法过户,已经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